从洛克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看奥斯汀小说的辩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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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奥斯汀的小说之所以200年来一直脍炙人口,为世界各国读者所持续喜爱(在中国大陆,仅《傲慢与偏见》就有十几种译本),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小说给读者带来唯物主义认识论方面的启迪。纵观奥斯汀的六部小说,其中主要人物的塑造和发展都是在如何认识自己、如何认识他人、如何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完成的。不过,这个过程的描绘总能令读者愉悦,因为奥斯汀巧妙地寓谆谆教诲于幽默的反讽,她的表达既生动活泼又痛下针砭,取得了艺术与教导的完美统一。

  关键词:洛克/奥斯汀/小说/认识论/辩证法

  作者简介:耿力平,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主要从事英国18世纪文学、加拿大文学以及文献学等研究。



  

  英国经典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均发表于英国的摄政王时期。如果说1811年由伦敦出版商汤姆斯·埃杰顿出版的《理智与情感》使奥斯汀崭露头角,那么两年之后还是由他出版的《傲慢与偏见》则使奥斯汀一举成名。小说的首版很快便售罄,于是当年便有第二版发行。虽然作者对自己的新作十分满意,但满意的同时也流露出一丝忧虑。奥斯汀觉得这部脍炙人口的小说有些“过于光亮、过于耀眼而缺乏深度”。① 1814年发表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体现了作者在创作构思和艺术手法方面进行的调整。由于这本读起来令人稍感厚重的小说的销售状况欠佳,奥斯汀于次年12月发表的《爱玛》似乎又恢复到早先的风格。奥斯汀因病去世后,她早在1798-1799年创作的小说,② 由其最喜欢的二哥亨利起名为《诺桑觉寺》,与她的另一部遗作《劝导》以合订本的形式于1817年12月在伦敦同时发表(文前处的出版时间按行业习惯标为1818年)。

  奥斯汀于1817年7月18日病逝,时年尚不足42岁。尽管她的小说创作生涯不是很长,但是仍然可以按照其作品的风格变化分辨出早期、中期和晚期的特点。尽管这三个时期的作品在主题、人物和情节上各有不同,但贯穿所有六部小说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这条主线是十分清晰的。事实上,这些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描述或者揭示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如何真正认识自己、认识他人、认识他们生存在其中的社会。比如,《理智与情感》中的女主人公玛丽安就经历了从无知到有所知的认识过程。她喜爱文学,特别是诗歌,在生活中好用情感去判断人和事,结果被玩世不恭且好逸恶劳的威洛比所玩弄和欺骗。再比如,《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本内特小姐也经历了重新认识自己和重新认识别人的过程。开始两人之间的矛盾较深,都认为自己对,别人错;但是当男女主人公接触到更多的事实,了解到更多的真相之后,他们意识到自己犯了认识论方面的错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傲慢与偏见》中呈现的认知问题导致错判和误判的案例,在《爱玛》一书的同名女主人公身上亦有同样的体现。爱玛倚仗自己的聪明和地位,热衷于根据自己的臆想安排别人的终身大事。虽然她的动机是善良的,但结果却是灾难性的。她执意要把史密斯小姐介绍给牧师埃尔顿(不曾想牧师看上的却是她),险些拆散自耕农马丁和史密斯小姐这对儿“门当户对”的恋人。她幻想年轻帅气的小伙丘吉尔钟情于她,没料到此人表面上对她献殷勤,背地里却秘密追求她潜在的情敌费尔法克斯小姐。颇具反讽意味的是,高尚睿智并一直对她钟爱有加的耐特利先生却从未引起过她的注意。

  如果归纳总结奥斯汀小说所提供的各种鲜明事例,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几个共同特点。一是男女主人公的错误和失败都源自认知能力的缺失;二是他们的认知能力培养是在一个较长的过程内完成的;三是他们的认知能力不是火箭式直线提高的,而是在进退反复的过程中呈螺旋式上升。奥斯汀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创作主旨得到她独特的反讽小说艺术的完美阐扬,这使得她的小说取得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可是许多读者(甚至一些研究奥斯汀的学者)恰恰没有看到这一点。许多人仅仅把奥斯汀看作是爱情小说家,主要写男女青年之间的浪漫故事,有着小布尔乔亚般的风格。其实早在维多利亚时期,《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发出过同样的声音。在1848年1月12日的信中,勃朗特直白地向文学批评家乔治·亨利·刘易斯抱怨: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奥斯丁女士?对这一点,我感到费解……之前我没有读过《傲慢与偏见》,但你的评价让我找来这本书读了。可我发现了什么?仅仅是个准确地记录了普通面孔的银板术肖像;一个用篱笆小心地围着的精致花园,花坛的四边齐整,里面长着娇嫩的花朵;可是根本看不到光亮生动的地貌,根本看不到开阔的田野,根本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没有青青的小山,没有潺潺的流水。我可不愿意与她的那些淑女和绅士同住在虽然雅致但活动受限的房子里。③勃朗特的评论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读者的看法。就连奥斯汀也在家书中戏称自己是在“用一支峰毛纤细的画笔在一小块儿(两英寸宽的)象牙上描绘,虽努力有加但效果微微。”④ 但是我们千万不要轻信反讽大师的调侃,尤其不能按照字面的意思全盘接受。

  事实上,奥斯汀的小说始终在探讨对于人类来说至关重要的话题,即我们应该怎样认识主观的自己和客观的世界。奥斯汀是在通过小说阐述她对于人的认知过程的理解,以及不同的认知方法可能带来的不同结果。实际上,奥斯汀的作品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哲理内涵,因为她在用唯物辩证的观点塑造人物,揭示人物及事件的矛盾性和统一性。在小说实践中,奥斯汀贴切地运用反讽这一修辞手段巧妙地揭示了人与人、事与事、人与事之间关系的互补性和牵连性,艺术性地指出人们做出错误抉择的关键原因在于认知能力的缺失,在于思想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在于绝对化地看待事物。奥斯汀的小说创作并不是游离在英国小说传统之外的产物,她的作品充分汲取本土小说传统中的精髓,同时坚决摒弃小说传统中的糟粕。奥斯汀所推崇和演绎的认识论也不是她独家所有,而是自启蒙运动以来在知识阶层得到广泛传播、深入人心的带有普世性的思维。奥斯汀的小说虽然均发表于19世纪初,但是作者有生之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18世纪度过的,而启蒙运动正是这个时期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人类思想运动。这个运动在英国的著名代表人物是唯物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洛克关于认识论或称之为理解论的阐述从理论上为人们进行客观的、科学的思维和认知指出了正确的方向。如果要深入探究奥斯汀小说的实质,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洛克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约翰·洛克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和教育思想家,他与大卫·休谟和乔治·贝克莱一起被视为英国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洛克的一生是追求真知的一生;他的墓志铭(原文是拉丁文)中有句话:“修为学者,他以追求真理为学习的唯一目的”。在牛津大学读书时,洛克喜欢医学和哲学。哲学的宽广思维空间和医学的严谨客观务实在他的身上得到完美的结合。洛克一生撰写了多部对人类思想和社会管理具有深远意义的著作,不过1690年出版的《人类理解论》也许是他对人类社会进步所作的最重要的贡献。在这本书中,洛克以现实生活中人们所熟悉的大量事物为例,用富有逻辑性的语言严谨地阐述了什么是认知,以及认知是怎么得来的,科学地指出人的意识中没有先天思想及观念,人出生时的心灵就像一张“白纸”,只是后天的经验在这张白纸上留下了记录。洛克认为知识和思想是从感觉经验中产生的,而后经过心智的多重加工才逐渐形成抽象思维或概念原则。洛克的科学论证成为整个近代认知哲学研究的奠基石,同时也成为此类研究的基本特征。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唯物主义论断不仅颠覆了宗教界长期以来向人们灌输的人有原罪的观念,而且否定了人能先知先觉的谬论(强调后天的实践教育才是起决定作用的),成为西方民众(特别是美国人民和法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的理论基石。在奥斯汀的多部小说中,如《诺桑觉寺》和《曼斯菲尔德庄园》,女主人公就演示了从无知到有所知的学习和认知过程。在年幼的时候,她们表现得天真而单纯,如同一张白纸。当接触到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之后,她们从不断的交往接触中逐渐增长了知识,取得了经验,培养了判断能力。同英国18世纪的多数小说相比较,奥斯汀的小说更为关注人的心智成熟过程。这一艺术实践与洛克的认知理论形成了呼应,为当时英国迅速增加的小说读者提供了有益的精神食粮。

  洛克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之形成得益于他所生活的启蒙思维活跃的大环境。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导致的思想解放,有力地促进了人文主义与自然科学在欧洲的发展。文理兼长的他从弗朗西斯·培根的科学理论、托马斯·霍布斯的政治理论以及勒内·笛卡儿的理性思维方式中汲取了大量的营养。洛克综合了这些理论中的科学成分,将其辩证地融合在自己的认识论中。正如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人类理解论》的前言所说,“洛克以他丰富而缜密的思维和认识论哲学,成为代表那个时代的坚定的发言人。”⑤洛克认为,人的认知源于多种具体的感性认识,这些感性认识随后要经历一系列的大脑加工活动,包括记忆、分辨、比较、合成(把简单的想法变为复杂的思维)以及抽象化(即归纳总结);只有经过这些步骤之后,基于感性认识的简单想法才最终变为复杂的思想或一般性的原则。但是这些复杂的思想或一般性的原则并不具备永久性,因为它们必须在不断变化的实际环境中,接受进一步的测试与验证。⑥ 也就是说,“大脑在通过感官接受外在印象的同时,亦在内部对收获的信息中进行筛选和择取,并根据此前观察到的情况做出判断……而这就是思辨能力”。⑦ 需要指出的是,洛克的“白板论”(tabula rasa)并非仅仅把心灵视为被动的接收器,只能收取感性器官传递的信息,也不仅仅把它视为简单想法升级为复杂思想的转化器。心灵的认知另有其主动的方面,因为它要根据不断变化的事物,不断地、辩证地在试验中、在实践中修正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各种观点。这个认知过程,或曰心灵运转过程,不受时空限制,也就是说没有穷尽。毋庸置疑,洛克的认识论中贯穿着一条清晰的带有辩证性的主线,这种认识论的精神实质被20世纪知名哲学批评家威尔伯·塞缪尔·豪尔称之为 “新逻辑”。⑧

  洛克的另一部重要哲学著作是1707年出版的《理解方法论》。如果说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从理论层面解释了人类认知的方法和逻辑,那么这一本书就从实践的层面说明了如何在社会实践中把他所提出的理论付诸行动。比如,洛克在这本书的第三节指出:

  我们都属于短视的一类,常常只看到事物的一方面而忽视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方面……这就告诉某些热衷于高估自己能力的人,同他人交谈和交换意见会是多么的有益,即使那些人的能力、反应和洞察力都略逊一筹。由于没有任何人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由于对于同一事物我们通常会因为(比如说)所处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倾听他人对这个事物的看法(那些我们自己没想到的看法,那些如果想到便会为理性的头脑所利用的看法)并非不合时宜或有失体面。⑨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洛克认为即便某个人按照理性的指引,尽量客观地去看待事物,这个人的看法也会是不全面的,因为人不是全知全能的。如果要达到最客观地看待事物之目的,就要多采集来自他人的不同意见,吸纳其中有益的部分,正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洛克从根本上否定了天才的存在,强调众人的智慧大于个人的聪颖。奥斯汀的小说中就有许多不同类型的“智”者;他们或者自以为是或者孤行一意,仅按照自己的想法看待事物,结果在社会实践中处处碰壁,教训连连。而小说中真正的智者是那些肯于听取不同意见,勇于修正自己主观片面思想的人物。

  又如,洛克在《理解方法论》的第四节重申他在《人类理解论》中阐述过的后天论,指出“人们在认知和能力方面表现出的差异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在后天的实践中养成的。”⑩ 这一唯物主义的论点在奥斯汀的小说人物身上得到生动的演示,如《诺桑觉寺》中的凯瑟琳和《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范妮。奥斯汀采用两种方法展示这两位女主人公的成长过程:一方面描述她们孩提时候的表现,显示她们小时候在生理和脾性方面与普通孩子相比没有多少差异;另一方面描述她们道德观的形成过程,说明她们的是非判断能力是在反复的实践中培养起来的。与此同时,奥斯汀还毫无保留地讽刺批判了那些自恃出身高贵,把血统与智商混为一谈的愚昧人物。

  洛克提出的具有开创性的认知及如何认知的理论,深刻地影响了18世纪英国的文坛,为有文化、会思辨的文人学士所普遍接受。18世纪文豪萨缪尔·约翰逊在他1755年出版的世界首部英语大辞典的上卷中,引用或提到洛克就达1674次之多,(11)而奥斯汀最喜爱的哥哥亨利在妹妹的讣文中提到,“约翰逊博士是简·奥斯汀最喜欢的伦理作家之一。”(12)虽然经过多方考证,笔者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直接证据表明奥斯汀读过洛克的哲学著作,但是所发现的许多间接证据充分证明,奥斯汀对这位英国启蒙时期代表人物的理解论思想体系有着深刻的领会。如前所说,作为在18世纪度过自己可塑年华的奥斯汀,作为一个酷爱读书(奥斯汀的父亲有一个藏书量可观的书房)且善于观察的作者,奥斯汀对于代表先进思维的认识论一定相当敏感。另一方面,洛克的各种著作由于多种版本的发行和印刷在当时很容易得到或接触到。此外,奥斯汀所熟读的18世纪知名作家、诗人和文化人等,如约瑟夫·埃迪森(奥斯汀喜欢读他编辑的《旁观者》杂志,并在自己的小说中提到它)、(13) 亚历山大·库伯(同样在奥氏的小说中被提及)、萨缪尔·理查森(奥斯汀最为欣赏的18世纪小说家之一)、大卫·休姆、汤姆斯·格雷、奥利佛·戈德史密斯、罗伦斯·斯特恩等都熟知洛克的著作并在各自的作品中推介过他的认知理论。可以说,洛克的先进的认识论得到英国18世纪主流文化社会的广泛认可,奥斯汀所生长的乡绅家庭也不应例外。事实上,奥斯汀的父亲和两个哥哥均为牛津大学毕业生;洛克也在牛津大学学习,不仅在那里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还曾留校任教。对奥斯汀的六部小说进行文本细读,我们不难发现书中主要人物的变化与发展过程,就是学习和认知的过程。对奥斯汀小说中的典型事例进行细致的分析,有助于我们解读和欣赏奥斯汀对洛克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准确理解和灵活运用。

  

  笔者多年研究奥斯汀的最大体会是,她的小说创作紧紧抓住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核心要素,即人的认知要经过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这个过渡过程充满着波动和反复,真知灼见出现在多次检验和实践之后而不是之前,并以此为指导用小说艺术表现人们在经历人生的重要关口——如恋爱关、婚姻关、财产关、地位关、名利关和挫折关等——时所作的正确或错误的抉择。通过讲述小说人物命运的起伏跌宕——其中包括正反两方面的体会和教训——奥斯汀向读者展示了什么是正确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什么是错误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实际上,奥斯汀在谆谆不倦地启发和诱导肯于学习的读者,帮助他们意识到掌握科学的认识论对于他们的人生是多么重要。下面,让我们通过奥斯汀小说中的几个例子来具体观察作者如何从小说的叙事结构、人物刻画、事件发展和思想转变等方面艺术性地阐述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诺桑觉寺》本是奥斯汀的处女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部小说直到作者去世后才得以发表。这部由上下卷组成的小说虽然在风格上尚未完全脱离英国传统小说的窠臼,但是在表现女主人公认知过程的叙事结构上却别具匠心。上卷主要描写凯瑟琳在英格兰的温泉疗养地巴斯的度假生活。从乡下家里初次步入旅游胜地巴斯市时,她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五光十色的新鲜事物令她目不暇接。她仅仅依靠自己的感性认识来判断周围的人,往往把对她甜言蜜语的人看作是朋友,丝毫不懂得人的功利性和社会的复杂性。经过细心的比较鉴别,经历数次的上当受骗,她才发现围转在她身边的有君子更有小人。她哥哥的牛津大学同学约翰·索普就是个虚伪、狂妄、贪婪的小人;索普的妹妹伊莎贝尔也是一个试图骗取她钱财的市侩。下卷主要描写凯瑟琳在诺桑觉寺(即蒂尔尼将军的家)的活动。在这里,仅仅积累了些许感性认识的她觉得自己有了足够的判断能力,在友人的家中东窥西瞅,看到些许“蛛丝马迹”便开始胡乱推理,以至于闹出指鹿为马的笑话(执意把蒂尔尼夫人多年前的过世渲染为一宗未侦破的谋杀案,并断定凶手就是其丈夫,即邀请她前来小住的蒂尔尼将军!)。值得留意的是,女主人公的认知发展过程并不因小说的上下卷之分而中断(或者说,并不以叙事的时空转换为先决条件)。细心的读者发现,凯瑟琳直到下卷的第5章才离开巴斯市并于同一天到达诺桑觉寺。这种精心设计的叙事结构恰到好处地配合了小说主题的展开。凯瑟琳并非像某些西方学者所说,在上卷中表现得无知、幼稚,而在下卷中忽然变得懂事、世故。(14) 她的认知过程是持续的,其中有多次反复。比如,她对哥特小说走火入魔般的误读在小说的上卷就遭到她所崇拜和倾慕的友人亨利·蒂尔尼先生的批驳,但当她住进亨利父亲家之后,仍然不假思索地把这所早已改建成舒适家宅的教堂与哥特小说中的基本元素——阴森、恐怖、神秘、癫狂、谋杀、颓废、幽灵、诅咒等——相串联,从而混淆了小说与现实之间的界限。这说明对事物仅有感性的认识是不够的,还需要把这种感性的认识提升到理性的高度去理解,而这一步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才能实现。凯瑟琳的主观臆想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所以当然会在实践中碰壁。但只有在陷入窘境,羞愧难当时,她才真正理解了亨利早先告诉她的道理。奥斯汀对小说结构的巧妙处理(组建既分且合的有机体)准确地演示了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规律,即认知的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反复修正主观片面思维的过程。

  同样,《曼斯菲尔德庄园》这部颇有争议的小说也是奥斯汀用艺术形式对唯物主义认识论所作的演绎。奥斯汀有针对性地把女主人公范泥·普赖斯的成长经历作为案例,深刻地剖析了出身、教育和认知之间的关系。作为教育思想家,洛克高度地评价后天的教育对人的成长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可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男主人汤姆斯爵士却不这样认为。对于范妮这个从贫寒亲戚家收养的外甥女,他认为理想的教育就是让她别忘记自己所处的卑微地位,听从命运的安排。他认为物质层面的不同决定精神层面的高低;他的两个含着银勺子出生的女儿与范妮在“地位、财产、权力和期望等方面的差异”(1.1.11)(15)决定了她们的优越性,使她们生来就占居智力和道德的高地。这正是18世纪著名政治家和哲学家埃德蒙·伯克在《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1790)一书中所批判的封建社会的“世袭权益”。(16)

  可是在反讽大师的笔下,一切都未能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主人所愿。爵士的大儿子混迹于一伙纨绔子弟,结果生了场大病,几乎一命呜呼;二儿子险些娶了一个唯利是图的伦敦市侩;大女儿抛弃自己的丈夫与那位伦敦市侩的哥哥私奔;而二女儿却因未能吸引住同姐姐私奔的男人而满怀怨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汤姆斯爵士看不上眼的外甥女范妮却一步步地健康成长起来。之所以说“一步步”是因为这个过程是缓慢的、长期的,它既包括道德和觉悟方面,也包括生理和心理方面。范妮刚过继到曼斯菲尔德庄园姨父家时,年仅10岁,是个胆小、爱哭的孩子,不具备认知能力,仅凭感觉判断人的善良和凶恶。她喜欢面带微笑的姨母,害怕满脸严肃的姨父。只是由于注意学习,听取教诲,范妮才渐渐形成了基本的道德观。但即便如此,她的思想和行为也和常人一样,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绝不具备完人的表象。比如她嫉妒频频向姨父的二儿子示爱的伦敦小姐玛丽,因为她自己已经悄悄地爱上了表哥,但碍于家境的悬殊不敢表达。再比如,虽然她不赞成众人在姨父远行未归时以演戏为籍口而行享乐之实(乃至不同程度的放纵),但彩排开始后,她也像别人一样十分投入,看得津津有味。总之,范妮的成长道路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她不是生来就有鲜明的是非观念。

  范妮最初对伦敦来的富有男士亨利·克劳福德先生有好感,因为他风流倜傥、能说会道,且没有贵贱之分,还会适时地关照她。但当她观察到此人与已经订婚的玛丽亚(姨父的大女儿)眉来眼去不正经时,便对他产生了反感,并尽自己所能向两人发出忠告。当克劳福德转而向她求婚时,范妮并没有屈从于姨父的压力,为终生惬意的生活而放弃自己的道德底线。但是当她在朴次茅斯港看到克劳福德的进步表现时,范妮开始重新评估自己早先的道德判断,而不是固守对他的偏见。事实上,范妮的认知路径正是洛克所指明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大道,是从感性到理性、再从理性到感性、再从新的感性到新的理性的持续的认知过程。

  《劝导》是奥斯汀生前创作的最后一部小说,也是作者晚期作品的代表作。通过描写男女主人公在爱情问题上的纠葛和矛盾,奥斯汀深刻剖析了认知过程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把人生舞台上人们常常遇到的难题,按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理解方法做了生动、真实、感人的艺术解读。这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如何看待故事开头的倒叙中提到的悔婚事件。年轻气盛的温特沃斯中尉与沃尔特勋爵的女儿安妮八年前一见钟情并很快私定终身,但是自私且自负的父亲坚决反对女儿同一个没有地位、没有财产的年轻人结合,势利眼的姐姐也站在父亲一边极力反对。最终,在她的挚友和如母亲般待她的拉塞尔夫人的强烈劝阻下(安妮的母亲几年前就已去世),安妮决定悔约。八年后男女主人公再次相遇时,双方的状况刚好反转: 温特沃斯在英法海战中作战英勇、斩获甚丰(当时的“海战奖励法”允许英国舰长自行分配所缴获的船只和物资),不仅荣升上校而且腰缠万贯(2.12.248),(17)而乡绅沃尔特勋爵的家境持续衰败,且两个大龄的女儿仍然待字闺中。作为老二的安妮都已经27岁了;八年前清纯秀丽、含苞欲放的玉女已经蜕变成心灰意败、面露憔悴的剩女。

  在头脑简单、只看表面现象的人看来,这是温特沃斯报复安妮的好时机,而前者也是这样想的、这样做的。他与安妮的妹夫查尔斯的两个妹妹——特别是路易莎——打得火热,并声称绝不会同立场不稳的女人结婚(1.10.88)。温特沃斯上校的感情冲动影响了他的理智判断,导致他用情绪支配行动,仅考虑己方的得失,不考虑对方的处境,执意把八年前的退婚责任完全推给当时年仅19岁的安妮。更为复杂的情况是,安妮还一直爱着温特沃斯,并且一直通过有关海军的报道了解她所爱的人的行踪和进步。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安妮当然后悔当初的决定。其实,安妮当年并不惧怕父亲不给任何嫁妆的威胁,也不在乎姐姐的冷漠和挖苦。她之所以决定退出婚约,主要是因为听从了母亲生前的挚友拉塞尔夫人的合情合理的劝导。但是安妮并不事后推卸责任,埋怨自己的挚友,而是客观地分析当时的情形。一个涉世未深、思想幼稚且没有财产的19岁女孩没有理由不尊重像母亲一样关心她的前辈的忠告,没有理由一意孤行地凭个人情感用事。不过,安妮也从这件不幸的事件中总结了教训,表示今后要更加依赖自己的判断能力。正因为有了较强的认知能力,所以当面对巨大的压力和难言的屈辱时,安妮还是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客观地看待自己,平和地对待温特沃斯。

  对比之下,温特沃斯的思维就显得狭隘和片面,他不明白今日的荣耀和财富并不能代替当年的卑微与寒酸。试想:一个尚未立业、前途未卜的年轻人,一个经济上拮据、不具备娶妻生子条件的下级军官,仅凭炙热的情感和想象中的成功就非要马上结婚,这难道是一个男子汉负责任的态度吗?难道女友谨慎无奈的迟疑就没有一点儿道理吗?难道荣归故里后的他有权力肆意贬低和羞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吗?事实上,温氏的思想既简单又僵化。在看待历史性的事件时,他不能从历史的特定环境出发考虑问题,一味地沉浸于自己昔日受到的伤害,固执地用今日的标准衡量昨日的事件,这完全是主观唯心的认知表现。《劝导》这个名字虽然不是奥斯汀起的(也是亨利·奥斯汀所为),但笔者觉得这个有着多重含义的名称还是十分恰当的。人是要听劝的,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但是奥斯汀的认知故事告诉我们另一个道理,即听信老人言,吃亏也难免。关键不是听谁的,而是看谁说的对,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温特沃斯之所以能够与安妮终成眷属,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还是选择了分析与思考。通过多方观察和认真反省,他接受了安妮用得体的言行传递的诚挚“劝导”,理解了她当年悔婚的深层原因并被有情人的忠贞所感动(温特沃斯愤而离去后,安妮曾有过不错的嫁人机会)。

  通过对奥斯汀小说艺术的辩证解读,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理解洛克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实质以及它的客观性和正确性,也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奥氏对启蒙时期的先进认知方法的深刻领悟。当小说中的人物依赖有限的观察妄下结论时,认知上的偏差就导致他们犯错误,因为他们的主观臆想与客观世界不相符合。当他们学会把感性认识放到理性的高度去考量和检验时,就能够做到胸中有数、心态稳定,就能够客观、合理地处理问题。对人对事,我们都不宜简单地贴标签,更不应动辄上纲上线,下绝对化的结论。正确观点的形成有赖于反复感受、多方求证、不断寻真的思维过程。看不到事物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不理解认知过程是长期的、反复的和辩证的,人们就容易死抱住自己最初得到的印象,犯下洛克在《理解方法论》中分析过的错误:“许多人很喜欢他们最初的观点,常常像喜爱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似的。一旦有了,他们决不放弃他们的判断或者曾有过的猜想或臆想。这是他们理解方法上的缺点,因为他们貌似坚定其实乃是僵化的思想,不是在追随真理而是在屈从偏见”。(18)奥斯汀十分清楚,正确的认知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和快乐,而其反面则会给人们带来痛苦和灾难。简·奥斯汀坚持独立的、理性的创作思维,她的小说承上启下,创造性地继承了英国小说的伟大传统。在客观地探讨人生价值观和恋爱婚姻观等与社会现实有紧密联系的普世性问题时,她寓教诲于幽默,既生动活泼又痛下针砭,把艺术形式与教育内容的完美结合发挥到了极致。不过,奥氏小说的精髓应当在于集中并详尽地揭示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思维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这对于英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发展和更新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对简·奥斯汀的小说进行历史的、客观的、系统的分析,找出其特有的思想艺术精髓,这对于阐述文学的社会意义和思想内涵,对于我们今天所从事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很强的借鉴性。



  参考文献:

  ①奥斯汀于1813年1月29日和2月4日写给姐姐卡桑德拉的两封信,详见“letters 79 and 80”,Deirdre Le Faye (coll. and ed.), Jane Austen’s Letter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201-204。

  ②此日期据作者姐姐卡桑德拉·奥斯汀的备忘录;详见R. W. Chapman (ed.), Minor Works, vol. 6 of The Novels of Jane Austen, 3r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2-34, p. 242, facing page。

  ③见B. C. Southam (ed.), Jane Austen: A Critical Heritage, rev. ed., vol. 1, London: Routledge Press, 1968, rpt. 1986, p. 126。刘易斯是维多利亚时期著名小说家乔治·艾略特(即玛丽安·埃文斯)的同居丈夫。

  ④见Deirdre Le Faye (coll. and ed.), Jane Austen's Letter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323。

  ⑤见Peter H. Nidditch (ed.), "Preface",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by John Locke, 1690,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p. xvii。

  ⑥这是笔者对洛克在《人类理解论》第2部第21节所作论述的极其扼要的归纳;详见Peter H. Nidditch (ed.)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by John Locke, 1690,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bk. 2, sec. 21。

  ⑦见Peter H. Nidditch (ed.)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by John Locke, 1690,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bk. 2, sec. 21。

  ⑧见Wilbur Samuel Howell, Eighteenth-Century British Logic and Rhetoric,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284。

  ⑨见John Locke, Of the Conduct of the Understanding, The Works of John Locke, London, 1823; rpt. Aalen: Scientia Verlag, 1963, vol. 3, sec. 3。

  ⑩见John Locke, Of the Conduct of the Understanding, The Works of John Locke, London, 1823; rpt. Aalen: Scientia Verlag, 1963, vol. 3, sec. 4。

  (11)详见Lewis Freed, "The Sources of Johnson's Dictionary," dis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39, p. 67。

  (12)详见Henry Austen, "Biographical Notice of the Author",R. W. Chapman (ed.), The Novels of Jane Austen, vol. 5, Northanger Abbey and Persuasion, 3r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2-34, p. 7。

  (13)奥斯汀在其完成的首部小说《诺桑觉寺》上卷的第5章中提到埃迪森的杂志《旁观者》。另外,奥斯汀的外甥James Edward Austen-Leigh也在其所撰写的《奥斯汀回忆录》中告诉我们,“奥斯汀十分熟悉《旁观者》及之后出版的各种杂志”;详见R. W. Chapman (intro. etc.), Memoir of Jane Auste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26, p. 89。

  (14)如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玛里琳·巴特勒(Marilyn Butler),详见其所著Jane Austen and the War of Idea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p. 176。

  (15)引文源自Jane Austen, Mansfield Park, vol. 3 of R. W. Chapman (ed.), The Novels of Jane Austen, 3r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2-1934。引文按照奥斯汀原著的卷、章、页注明;译文为笔者所提供。

  (16)见Edmund Burke, 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 and Other Writings, pref. F. W. Raffet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7, rpt., 1958, p. 26。

  (17)引文源自Jane Austen, Northanger Abbey and Persuasion, vol. 5 of R. W. Chapman (ed.), The Novels of Jane Austen, 3r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2-1934。引文按照奥斯汀原著的卷、章、页注明;译文为笔者所提供。

  (18)见John Locke, Of the Conduct of the Understanding, The Works of John Locke, London, 1823; rpt. Aalen: Scientia Verlag, 1963, vol. 3, sec. 26。

  

责任编辑:张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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