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圣与亵渎间挣扎

内容摘要:这篇论文主要通过对《莫斯卡特家族》以及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的分析来探讨美国犹太作家辛格所关注的生存问题。辛格的作品张力主要是通过二元对立的冲突来实现:如身体激情与精神渴求,善与恶,神圣与亵渎等等。他的作品里充斥着激情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爱与性是接触人性的最佳途径,因此辛格最关注的话题爱与性也就成为这篇论文的切入点。本文还会对照辛格的人生经历,来探讨他作品中意义的模糊性,这对于理解他对人类生存意义的表现可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存在状态;犹太性;二元对立;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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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这篇论文主要通过对《莫斯卡特家族》以及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的分析来探讨美国犹太作家辛格所关注的生存问题。辛格的作品张力主要是通过二元对立的冲突来实现:如身体激情与精神渴求,善与恶,神圣与亵渎等等。他的作品里充斥着激情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爱与性是接触人性的最佳途径,因此辛格最关注的话题爱与性也就成为这篇论文的切入点。本文还会对照辛格的人生经历,来探讨他作品中意义的模糊性,这对于理解他对人类生存意义的表现可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存在状态,犹太性,二元对立,模糊性

  艾·巴·辛格一生执著于使用垂死的意第绪语来描述消逝的过去,他的努力终得回报,在世界文坛赢得了一席之地。他于1978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在此后的数十年里一直是东欧犹太文化的代言人。辛格笔下的小说世界很狭小,主要写东欧的乡村生活。辛格坚信作家应该扎根于文化传统,他的写作主要是在挖掘自己的犹太人生活经验。辛格是个无与伦比的寓言大师,这一点不少批评家都注意到了:“辛格总是在写原型的犹太经历,写具有代表性的犹太人,他最终写的是普遍意义上的人。”[1] 他的语言和故事都属于过去,但却总是带着对现代的关注。难怪欧文·豪、阿尔弗莱德·卡津(Alfred Kazin)以及其他一些评论家经常会因为他的“反讽,抒情性,奇思异想以及荒诞感”而将他与现代主义联系起来。[2]大卫·帕克曼甚至还指出辛格在小说中大量记载自己的生活经历,以至于真能乱假,使他作品中事实和虚构成分的界限不再分明;[3] 而法雷尔还注意到辛格的犹太教神秘寓言与后现代主义的语言学理论具有相似性,即“意义具有散逸性…意义是离散的,难以确定,意义总是在漂移。”[4] 辛格自己不屑于技巧上的创新,他如果要写作,则必然会讲出完整的故事。但是将辛格与后现代主义联系起来也不无道理。诚然,辛格最关注的主题是老掉牙的关于人类生存的问题,他的情节构造也走不出传统的窠臼,而作品的张力也是通过二元对立的冲突来实现:如身体激情与精神渴求,善与恶,神圣与亵渎等等。但是在他大多数的小说里,主人公在恶劣的环境下面临善与恶的选择时,作者却总是给出不同的乃至互相矛盾的答案。这篇论文主要通过对《莫斯卡特家族》以及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的分析来探讨辛格所关注的生存问题。辛格的作品里充斥着激情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爱与性是接触人性的最佳途径,性器官所体现的人类的灵魂远高于身体的其他部位[5],因此辛格最关注的话题爱与性也就成为这篇论文的切入点。本文还会对照辛格的人生经历,来探讨他作品中意义的模糊性,这对于理解他对人类生存意义的处理可能有所裨益。

内容摘要:这篇论文主要通过对《莫斯卡特家族》以及短篇小说《傻子吉姆佩尔》的分析来探讨美国犹太作家辛格所关注的生存问题。辛格的作品张力主要是通过二元对立的冲突来实现:如身体激情与精神渴求,善与恶,神圣与亵渎等等。他的作品里充斥着激情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爱与性是接触人性的最佳途径,因此辛格最关注的话题爱与性也就成为这篇论文的切入点。本文还会对照辛格的人生经历,来探讨他作品中意义的模糊性,这对于理解他对人类生存意义的表现可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存在状态;犹太性;二元对立;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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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欲海沉沦

  辛格所扎根的犹太传统是一种充满“悖论”的文化。犹太教是一种严格的“一神教”,有比较严厉的道德要求,如畏惧上帝、效仿上帝,博爱,谦卑,慈善,诚实,宽恕,节制,责任等。但是犹太教虽然戒律森严,骨子里却重视人伦。利奥·拜克在《犹太教的本质》中指出以色列的思想以人为中心,世界通过人证明自己,世界是上帝的世界,上帝是人的上帝。[6]上帝虽然威严不可冒犯,但对上帝定下的规范拉比们有时却可以比较灵活地解释,难怪对于同样的事例,在不同场合下,规范犹太人日常生活道德的《塔木德》却常常有不同的阐释。可见严格的教规常常要为日常生活的方便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清规戒律必须有,它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之向善。但人终于免不了受到欲望驱使做下错事,在犹太教看来,这是人之常情,只要真心忏悔,仍然可以回到上帝的怀抱。对于欲望,犹太教有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它提倡适当的疏导,不鼓励压制。《圣经·诗篇》中就有近于色情的诗歌:我所爱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悦,使人欢畅喜乐,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我说我要上这棕树,抓住枝子。愿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的鼻子气息香如苹果,你的口如上好的酒,女子说,为我的良人下咽舒畅,流入睡觉人的嘴中。我属于我的良人,他也恋慕我。我的良人,来罢,你我可以往田间去,你我可以在村庄住宿。我们早晨起来往葡萄园去看葡萄发芽开花没有、石榴放蕊没有,我在那里要将我的爱情给你。”[7]辛格的作品也表现出对欲望的宽容态度,很多时候,他书中的人物总是在欲望和神圣间挣扎,他们的行为总是很极端,有人选择欲望甘于沉沦,也有人会选择道德。

  《莫斯卡特家族》中主人公艾沙的遭遇让我们看到了现代人沉沦欲海,消极应世的凄凉景象。

  通过艾沙的遭遇,我们可以看到华沙犹太豪门莫斯卡特家族的衰败其实展现了犹太传统在东欧分崩离析的过程。艾沙本人是一个矛盾体:他身上汇集了犹太传统和启蒙主义两种冲突的力量。他是一位著名拉比的孙子,从小接受了犹太正统教育。他天资聪颖喜好读书,除了犹太经典,他还精通数学、哲学等学科,尤其服膺于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他踌躇满志地来到华沙,准备在学问上施展抱负。不料误打误撞,与莫斯卡特的女婿萨比罗偶然相遇而因此和莫斯卡特家族搭上了关系。莫斯卡特和萨比罗是死对头。前者代表貌似强大却奄奄一息的犹太传统,后者代表沉迷于声色放纵的启蒙一代。艾沙的到来使自己卷入这场纷争,他加入了后者的阵营,他的命运也因此坎坷多艰,他的苦创已不再仅仅是他个人的创伤,他代表了大屠杀之前最后一代东欧犹太人的精神创伤[8]。

  艾沙和莫斯比特家族的关系主要以爱情或婚姻为线索。艾沙的爱情是一笔糊涂帐,完全以欲望为风向标,最终毫无所获。他先是和莫斯卡特的外孙女哈达莎一见钟情,但是莫斯卡特却执意将哈达莎许配给务实诚恳的生意人费舍尔。这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哈达莎在萨比罗的安排下和艾沙私奔出走瑞士。结果,哈达莎被边境的士兵拦截下来,艾沙只身逃往瑞士。艾沙在瑞士与莫斯比特第二任妻子的女儿阿黛尔相遇,他虽然还想着哈达莎,却阴差阳错和阿黛尔结了婚。婚后艾沙仍然对哈达莎念念不忘,他带着妻子从瑞士赶回波兰,旋即撇下妻子去找哈达莎幽会,此时的哈达莎已嫁给费舍尔。哈达莎对艾沙的依恋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两人在街上没完没了地散步却没有真正的栖身之处,最终她把艾沙领进家门,从此激情压倒理智,一发不可收拾。两人发展到在赎罪日前夕也敢偷情纵欲,对情欲的追求完全脱离了犹太传统的道德束缚。后来,两人摆脱各自家庭终于走到一起。但艾沙对这份令人唏嘘的爱情并不珍惜,他喜爱偷情远远胜过婚爱之乐,时机一到,他又有了新相好:共产主义者芭芭拉。哈达莎死时,艾沙就和芭芭拉在一起度假。艾沙不停地奔走于各个女人之间,几乎一事无成。他丢掉了犹太的传统,学术上毫无建树,对于纳粹的步步入侵他也束手无策,除了等死以外,他别无选择。

  艾沙身上所集中的现代思想和犹太传统的冲突使他在精神上处于瘫痪状态。再加上他个人的坎坷经历,艾沙基本失去了行动能力,他没有主动地解决过任何问题。[9]他的目光只能看着眼前,听任琐碎、零星的瞬间欲望左右着他的生活轨迹。他曾经为逃避和哈达莎的情感纠葛带来的责任而参加了一战。在战争里,目睹生灵涂炭的他对哈达莎备加思念时却毫无内疚地找妓女鬼混。追求当下的快乐成为艾沙人生的唯一信条。

  然而他打的幌子却是斯宾诺莎的哲学。他对于斯宾诺莎的认识停留在他十几岁时对其哲学片面、轻浅的理解,后来的生活经验除了加深他的悲观绝望,未能让他的认识有任何发展。斯宾诺莎的神学体系里摈弃了具有人的性格或意志的神,神变成完满无限的实体(substance),一切存在无论好丑善恶都是神性的自然流露。很多人会把这种启蒙主义的观点等同于命定于天,受此影响,对人生持有一种悲观的态度,认为人无可作为,生活只需享乐则可。艾沙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看来,“发生的一切都是必当如此的。整个战争无非是实体无限汪洋中各种样式(modes)的作用生成的结果而已。”[10] 对于上帝的无动于衷,艾沙很容易就在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五部分找到证据:命题三十五 神以无限的理智的爱,爱它自身。命题三十七 在自然中没有违反这种理智的爱的事物,也没有能够取消这种理智的爱的事物。于是在艾沙的眼里,人世中的种种不幸都被纳入了理智的爱的范畴,神成为包含绝对无限的存在,一种具有无限多属性(attributes)的实体,他不再像是基督教中赏善罚恶的人格神,而是善恶并存的自然之道。艾沙的道德观基本泯灭,他紧抱住斯宾诺莎追求快乐的一条伦理原则作为生活目标。他从小村庄来到华沙后主要的生活内容就是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让这些女人一个个为他心碎。对于欲望追求他自有一番高论: “多性交,少生孩子。卧室是解决一切社会及个人问题的钥匙。” 艾沙身心疲惫地追求着床第之欢,无意承担任何责任,但他却未能得到真正的快乐。他所理解的快乐与斯宾诺莎的原意大异其趣。斯宾诺莎实际上认为快乐只有符合理性才是善。理性要求人不违反自然,追求对自己真正有益的东西,那种可以引导人达到圆满性的东西。[11]在寻求自己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来指导,行动和生活,保持自我的存在。[12]单纯的纵欲享乐不是对自己真正有利:一个起于快乐和痛苦的欲望,假如此种快乐和痛苦只是与身体的某一部分或某一些部分相关联,而不是与整个身体的一切部分相关联,决不能照顾到整个人的利益。[13]而那些支配着人们的欲望都只顾及现在而不顾及将来。艾沙自以为是斯宾诺莎的信徒,实际上他的生活方式与他精神导师的要求正好背道而驰。艾沙空有一身才学,他放弃了自己的利益,以近于自杀的方式消磨着人生。他不能努力寻找自己的利益,保持存在,从斯宾诺莎的理论来看,他是生活的弱者。他不能依据理性判断欲望对象的真正价值,不认为私己应该服从大我,也无法把自己的生存与整个犹太族裔的延续联系起来。听命于天、追求享乐的卧室理论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二战爆发以后,华沙马上陷于血雨腥风之中,等待艾沙以及其他犹太人的命运就是大屠杀。

  艾沙这一代犹太人是放弃了犹太上帝以及相应伦理观的一代,是犹太传统遭遇现代启蒙后土崩瓦解的一代。艾沙的个人不幸实则代表了一代东欧犹太人的迷惘。艾沙的前妻阿黛尔看见他一幅落泊无神的样子,曾建议他去看精神医生。艾沙是这么回答的:“(如果我要看医生)那么世界上每个犹太人都应该去看。我的意思是每个现代犹太人。”[14]可见,艾沙的迷惘在普遍意义上甚至反映了现代人在丧失传统和信仰之后无所适从的生存状态。现代社会里的人找不到生活的目标。原来的人或者信宗教,或者讲伦理道德,但是现代人受到启蒙之后,知道所谓宗教,道德都是预设的臆想,并不是说非此不可。于是剩下的只有欲望,权、钱、食、色,管他猥琐与否、强烈与否,照单全收。欲望部分地满足了,可是他仍然不快乐。他能做的就是等待死亡。辛格通过阿黛尔的观察和思考含蓄地指出了时代的症结:“阿黛尔似乎从来都不能理解到底是什么在折磨他。他的人生经历是一种失败?他的心可对任何人有所渴求?她正想要问他,忽然却明白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世俗的人。他属于那种要么信奉上帝,要么死亡的人。”[15]犹太人丧失了传统,失去了信仰,无异于自杀,所以大屠杀的到来似乎是一种水到渠成的解决方式。而制造大屠杀的人,也是权力欲望驱使下的文明现代人。欲望成为人们生活的标尺:可以纵欲享乐度日,也可以恃强荼毒生灵。人间只剩下欲望,完全变成一幅可怕的地狱光景。整个小说以自然主义笔调描绘出世界末日的可怖场景,虽然小说里听不到辛格本人任何道德评判的声音,但是从作品中人物在传统和现代文明冲突中无所适从的窘境里,读者可以读出浓烈的怀旧气息,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于传统有种向往,对于信仰有一种肯定。[16]只可惜,传统和信仰在现代生活里难以解决实际问题都被冲得七零八落。归根到底现代人剩下的也只有零星卑俗的欲望了,人生看不到任何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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