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问天:简·奥斯丁的文学创作与婚姻观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简·奥斯丁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位重要的女作家,以往学界对她从多种角度进行了研究,可谓毁誉参半。她一生中创作了6部小说,她作品中关于爱情与金钱、理智与爱情的讨论在今天仍然极具价值,不断地吸引着后世的读者对其进行重读。简·奥斯丁作品的魅力何在?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在200多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对她进行阅读?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看到简·奥斯丁及她的文学作品非但没有消失速朽,反而拥有越来越多的拥趸。”[1]她之后的女作家,乔治·艾略特正是受她启发走上了文学道路,当玛丽安·埃文斯(乔治·艾略特改名前的名字)与她的丈夫乔治·刘易斯私奔后,居住在一个小岛上,整夜阅读的正是奥斯丁的小说,而刘易斯正是简·奥斯丁的最忠实的读者。

关键词:简·奥斯丁;文学创作;婚姻观;英国文学;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简·奥斯丁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位重要的女作家,以往学界对她从多种角度进行了研究,可谓毁誉参半。评论界一方面批评她缺乏对历史的观察与扫视,从而使文学题材局限于英国乡村的几户人家;一方面却被她作品中准确而精到的人性表达所吸引,指出她的文学作品中透露出一股稳妥从容的古典力量。她一生中创作了6部小说,她作品中关于爱情与金钱、理智与爱情的讨论在今天仍然极具价值,不断地吸引着后世的读者对其进行重读。她的人生经历对她的写作观、婚姻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她自己则在某种意义上改写与影响了英国文学的历史。研究以一种熔炉的方式,结合其人生经历与文学作品来呈现她的婚姻观。

  基金项目:Hankuk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Research Fund;2015年度四川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简·奥斯丁的文学创作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创作”(SC15E041)。

  关键词:简·奥斯丁/ 文学创作/ 婚姻观/ 英国文学/ 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丁(1775~1817)是公认的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她于1775年出生于英国汉普郡史蒂文顿村,有兄弟姐妹八人。她的法语很好,精通一点意大利语,父亲的藏书是她所受的最大的教育,其余时间弹琴、唱歌、做针线活及跳舞。她十二岁就开始写作短篇小说,目的是为了娱乐家人,每当夜幕降临,一家人便围坐在火炉边听简·奥斯丁朗读她自己写下的小说。由于喜爱,英国人将她称为“亲爱的简”,而一些严肃的批评家称她为奥斯丁或她的全称“简·奥斯丁”。

  简·奥斯丁终生未嫁,过着她自己所言“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波涛汹涌”的生活。作者所处的时代还不能容忍女性拿笔,18世纪以前的英国基本上是“女人无史”:文学史上女人没有写过只言片语,家族的历史上最多出现这个女人姓什么,生了几个孩子等等。即使是真正有过突出贡献的女性最多也只有“被王后亲吻过”的简单字眼,其他信息则无处可寻。那一时期的名人卢梭曾在他的《爱弥儿》中写道:“男人和女人是为对方而存在的,然而他们的相互依赖性是不平等的。没有女人,男人仍然存在,没有了男人,女人的存在便有了问题。……女人一生的教育都应该依照和男人的相对关系而计划,女人要取悦男人,要贡献给男人,要赢得男人的爱和尊重,要哺育男人,要照顾男人,要安慰、劝慰男人,并要使男人的生活甜蜜且愉悦。”在那个时代,人们觉得写作不是一个淑女应该做的事。蒙克·刘易斯曾这样说:“我对那些喜欢读书写作的妇女避之不及,我对她们既同情又鄙视。她们应该做的不是写作,而是针线活,那才是她们唯一擅长的事情。”[1]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下,这个桀骜不驯、受教育程度不高、埋首于汉普郡乡间的牧师之女自学成才,带着透明而忧伤的笔调,朴素而深情地描述了那个美丽如斯的处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乡村生活。她一生创作出了6部小说,十二岁时,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便创作出了一本书信体小说《苏珊女士》,而她的成名作《傲慢与偏见》则创作于21岁,40岁时创作《劝导》,《劝导》里有她本人最喜欢的“安妮·埃利奥特”这个人物形象。此后,她的健康状况开始走下坡路,后背和膝盖经常会痛,致使作品无法用以往细腻的笔触来收尾。她本人觉得是“胆汁功能失调”或风湿病,后世的研究者则表明她极有可能是因为乳腺癌过世的。1817年7月18日清晨她离开了人世,只活了42岁,葬礼非常冷清。她的墓碑上写着:“她仁慈的心地、温柔的性情、出众的才华,赢得了所有认识她的人的尊敬和至亲们最深切的热爱”[2],她后来被伍尔芙称为“女性之中最完美的艺术家”。

  简·奥斯丁作品的魅力何在?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在200多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对她进行阅读?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看到简·奥斯丁及她的文学作品非但没有消失速朽,反而拥有越来越多的拥趸。她的作品一版再版,她本人的生平故事也被改编成电影《成为简·奥斯丁》《简·奥斯丁的遗憾》等进行热播。人们不断地阅读她,通过作品来接近她,思索着她在文学作品中提出的永恒主题,却很难说清,她的真正魅力何来。批评界既有对她的批评,但更多的是对她的赞美,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继莎士比亚后最伟大的作家。她之后的著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说:“在所有伟大的作家中,简·奥斯丁是最难在伟大的那一瞬间捉住的。”[3]人们对她作品的丰富性及评价的未定性在今天依然值得讨论。

  我们必须认识到简·奥斯丁是在一个相当恶劣的环境下进行创作的,无论是大环境还是小环境。大环境方面,她所处的时代并不允许女性进行写作,一个创作的女性会受到无情的嘲讽。她生前托名出版作品,直到她病逝以后,哥哥在负责出版她的小说《诺桑觉寺》和《劝导》时才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使用了她的真名。在某种程度上,笔象征着权力,女性执笔则象征着对男权社会的反抗与挑战,简·奥斯丁之前,在英国,没有哪个女性像她那样执笔写作。小环境方面,简·奥斯丁虽然家有仆人,但还没有多到自己不用劳动,她掌管着全家众多人口的早餐,常常抱怨一边烤着蛋糕和黄油,一边思考小说创作。而作为家族中终身未婚的女子,每当有婴儿诞生,她和姐姐便会被抽调去照顾小婴儿一段时间。此外,她创作的客观条件并不好,她的侄儿奥斯丁·李在《吉英·奥斯丁》回忆录中记载:“她平日都在起坐间里写作,经常要遭受到各种打扰;她为了不愿意让外界知道她的工作,便用一些很小的纸张来写作,听到门响,就连忙把这些小纸张收拾起来。她到什么地方去旅行,也总是带着那些稿本。”[4]后来她一直反对家里人修复那个格叽作响的门,以便有人进来时能够提示她藏匿稿件。她曾有抱怨,说日常生活琐事占去了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正如评论家G.K.切斯特顿所说,她是趁着做蛋糕、布丁之余写下了传世的6部小说。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简·奥斯丁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位重要的女作家,以往学界对她从多种角度进行了研究,可谓毁誉参半。她一生中创作了6部小说,她作品中关于爱情与金钱、理智与爱情的讨论在今天仍然极具价值,不断地吸引着后世的读者对其进行重读。简·奥斯丁作品的魅力何在?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在200多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对她进行阅读?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看到简·奥斯丁及她的文学作品非但没有消失速朽,反而拥有越来越多的拥趸。”[1]她之后的女作家,乔治·艾略特正是受她启发走上了文学道路,当玛丽安·埃文斯(乔治·艾略特改名前的名字)与她的丈夫乔治·刘易斯私奔后,居住在一个小岛上,整夜阅读的正是奥斯丁的小说,而刘易斯正是简·奥斯丁的最忠实的读者。

关键词:简·奥斯丁;文学创作;婚姻观;英国文学;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介:

  事实上,奥斯丁短暂的一生一直处于私密状态,少有旅行,与同时代的作家几乎也没有什么交往。在不允许女性握笔的时代,她冷静克制,不动声色地专写“别人”的故事。她所有的作品都是“宅居”的产物,而她自己有时候则冷静得令人害怕。对于后世研究者来说,研究她是不容易的。因为她既没有留下像弗吉尼亚·伍尔芙那样的录音资料,也没有乔治·艾略特那样的肖像。对于她的容貌,我们只能通过她姐姐的一幅手绘肖像画加以简单还原,也有人说她相貌平平,最终也没有成为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特里·伊格尔顿曾说,“那些看起来不在场、边缘化或模糊不清的东西,也许为理解作品的意义提供了最关键的线索”[5]。那些不在场的,也许才是最关键和重要的。让后世理解她的一些关键性信件在她死后被其同胞姐姐卡桑德拉焚毁,从而为今天的奥斯丁研究增加了难度,留下了遗憾。从她的整个生平来看,她始终处于一种倔强而沉默的生活状态,交游甚少,绝世独立,只是用自身卓越非凡的才与情,进行尽情的书写,用文字勾勒出女性存在的多种可能性。面对让人无可奈何的命运,写作成为唯一的反抗方式,她的想象力非常好。加拿大人卡罗尔·希尔兹在《简·奥斯丁》这本传记中提到,简的一位表亲在第一次见到12岁的简时,发现她“满脑子奇思怪想,矫揉造作”。而简在少年时期还未成名前就建议当时的一本杂志《消磨时光》:“如果贵刊要刊登爱情小说,故事的男女主角必须具有丰沛的情感,还得取个悦耳的名字。”以往的评论家只注意到了她作品中的讽刺,事实上,她还非常幽默,在一本叫《杰克和爱丽丝》的小说中描写一位乡绅为了阻止女人的追求,在自己家的周围安了铁蒺藜。后来一位追求者痛哭流涕地说:“狠心肠的查尔斯,不光伤了女人的心,还伤了她们的腿。”她狡黠的心思、机智的对话、幽默的讽刺在作品中尽显,十分熟稔地向我们描绘了英国乡间三两户人家的生活。鉴于她自己独特的情感经历与生命体验,在之后的作品中她反复地表达了一个主题:婚姻的唯一基础应该是真正的爱情。

  1796年1月,简·奥斯丁刚满二十岁的时候,遇见了来乡下亲戚家做客的汤姆·勒弗罗伊。汤姆性格温和、相貌英俊,已经在都柏林拿到了一个学位,是一位正在成长中的年轻律师,与简一见钟情。简兴奋地提到:“你想象一下那种肆无忌惮、令人侧目地坐在一起并一起跳舞的情形。”而这个人唯一的缺点竟是:“晨礼服的颜色实在太浅。”[2]汤姆喜欢读书、知识渊博,和简一起热烈讨论当时的流行小说《汤姆·琼斯》,给出简短合适而独到的建议。她完全沉浸在一片乐观的情绪之中,半开玩笑式地说:“我确实期待着那天晚上我的朋友会求婚。果真那样的话,我会拒绝他,除非他答应丢掉那件白色外套。”[2]初恋的兴奋淹没了一切,她完全忽略了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阶级等级与可能出现的不公:他的家庭不会允许他娶一个身无分文的牧师之女,而她的家庭也不会以丢掉一件白色外套为代价嫁出自己的活泼可爱的女儿。汤姆很快怯懦,临阵逃脱,接受了家人的实用主义安排,娶了一位女继承人,最终爬上了爱尔兰首席大法官的宝座。

  奥斯丁终日以泪洗面,在她刚刚开始明白的世界和刚刚开始感受到的爱情里黯然神伤。而她的亲爱的爱尔兰朋友,心爱的汤姆转瞬间便变成了不可触的恋人,在另一个围墙内扮演着为人夫为人父的角色。思念无处可放时,奥斯丁拿起了手中的笔,于是“汤姆·勒弗罗伊”变成了她笔下的人物“达西先生”,她此后的成名作《傲慢与偏见》中的男主人公。这一年,她21岁,完全预料不到自己日后会成为知名的作家。多位传记作者提到,“她最令人愉快的作品《傲慢与偏见》诞生于一段充满悲伤和沮丧的岁月,她笔下的伊丽莎白·班纳特得到了作者本人毕生渴望的东西。”[2]这次经历后,她试图调节自己,以便适应这个社会。在27岁时,她曾接受21岁的哈里斯·比格·威瑟的求婚,但几乎一夜之间她就后悔了。她不能忍受无爱的婚姻,更不能做爱情的逃兵,在她看来婚姻是人世间最不能将就的事,而爱情至高无上。她认为婚姻会形成一种屈从关系,而机智的女人在婚姻之外,一定还有别的选择。

  奥斯丁的成名作《傲慢与偏见》中塑造的伊丽莎白的形象就迥异于她时代的任何女性形象,这一女性形象身上投射了奥斯丁本人性格的一部分。这一时期的女性大多智力贫乏,缺乏创见,对婚姻缺乏清醒的认识或者会随意妥协。小说中的班纳特先生就因为贪图美貌而在年轻时娶了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小心眼的女人,结婚后不久对太太的感情便消失了。而班纳特太太则是这一时代平庸妇女的典型代表,一生最大心愿就是嫁女儿,把结婚当成一条体面的退路,认为结婚是给女儿们安排了一个可靠的储藏室,尽管没有爱情,但不至于挨饿受冻。奥斯丁则表现出全然不同的婚姻观,宁愿终身未婚也不愿对拙劣的婚姻关系迁就,在爱面前从不打折扣。多年后,当她成为知名作家偶遇汤姆的时候,她为汤姆的大女儿,同样名为“简”的女孩轻声朗读自己的小说。虽然此时的她已不再年轻,但在心底流淌的依然是年轻时候的爱。读完后,她感慨万千,缓缓地合上了书,同时也合上了她的右手无名指,合上了今生最美的梦。

  此情可问天!奥斯丁因爱而幽闭了自己,灵魂最终选择以自己为伴。在作品中,她饱蘸着爱的墨汁在虚构的世界中奋力追梦,她笔下的女性人物的命运都是幸福的,她所有作品的结局都是美好的,作者本人却未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结局。她因贫穷而痛失所爱,终身未婚,孤独一生,她用笔告诉我们在世上钱是好东西,可是还有比钱更美好的东西。她后来的文学作品都没有离开爱这一主题,要么关注金钱和爱情的关系(《傲慢与偏见》),要么书写理性和感性的关系(《理智与情感》),要么描绘爱情和等待的关系(《劝导》)。她用尽一生去等待,与一切伟大的作家一样,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什么能比爱更艰难”。正如加西尔·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为我们描述的一样,那一个令人心酸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爱情故事。所不同的是,即便是在生命的末端才得到所爱,马尔克斯故事的结局也依然是美好的。唯有她,我们亲爱的简独留一己之身,为爱执守,用尽一生,也没有等来生命中的“second chance”。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伤的结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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