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努瓦斯与李白
孟昭毅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
一、酒诗魁首和酒仙诗圣殊途同归
中古时期的东方,阿拉伯阿拔斯王朝和中国唐朝像两颗璀璨夺目的明珠相映生辉,照亮了世界文明史的发展之路。因为“阿拉伯文明独特地综合了印度、中国、古代世界(特别是希腊化时代)、拜占廷时代和伊朗的古代文明并加以发展”,(1)才使阿拉伯民族成为当时颇为开放的民族。同样,“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交往,源远流长,而有唐一代,则是中外交流的辉煌时期。”(2)于是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开放的国家之一。正是在这样一个具有相同点的时期里,阿拔斯王朝和中国唐朝才出现了两位以诗为抒情工具,以酒来张扬个性的大诗人:艾布•努瓦斯和李白。他们像世界诗酒史上的双子星座一样,受到后世人的景仰与关注,并探讨他们在各自不同的文化基底上产生某些共鸣的原因。毕竟人们对诗文学和酒文化还是很感兴趣的,这不论是阿拉伯人,还是中国人,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公元762年,这是一个使酒诗魁首艾布•努瓦斯和酒仙诗圣李白在冥冥之中有某种联系的年头。这一年,艾布•努瓦斯像一颗晨星一样冉冉升起在亚洲西部,而李白则像一块陨石一样缓缓陨落在亚洲东部,这种巧合好像真的使艾布•努瓦斯和李白一样,具有了酒气迷离、奇幻跌宕的人生。他们虽然都生活在各自国家升平昌盛的年代,但艾布•努瓦斯家境贫寒早早就为生计奔波劳碌,而李白家境富庶,直至青年时代一直生活得无忧无虑。贫苦的生活未能消损艾布•努瓦斯强烈的求知欲,而舒适的享受也未能销蚀李白对知识的渴求。艾布•努瓦斯不仅努力研读《古兰经》,向艾布•欧贝达学习圣训学,而且跟随语言学家哈莱福•艾赫迈尔学习语言。人们评价他:“极度聪明,在阿拉伯传闻、语言以及印度和希腊哲理、天文、自然方面有极高的文化修养。”(3)而李白则在熟读经史、儒家经典以外,还“诵六甲”、“观百家”、“观奇书”、“好剑术”、“游神仙”,成为集儒家、道家、游侠等思想于一身的“杂家”。终于在阿拔斯和唐朝那样开放的时代,造就了艾布•努瓦斯和李白这样两位大诗人“兼容并蓄”的创作思想和美学追求。
青年时代,求学游乐成为他们生活的主旋律。自幼就有迁徙经历的艾布•努瓦斯成年后离开了第二故乡巴士拉来到库法,因思念母亲和家乡而染上饮洒的习惯。以后他又去了巴格达,到过埃及的福斯塔德,最后还是回到了巴格达。一路上他求学问难,但也过着恣意享乐的生活,酒开始成为他的终身伴侣。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李白自25岁离开蜀地,开始游踪不定,足迹几乎遍及大半个中国。他一方面寻师访友,一方面又快意任侠,从此和酒结下不解之缘。在阿拔斯王朝的文化商业中心巴格达,艾布•努瓦斯想通过自己优美的诗行获取金钱,美物和幸福。他凭借自已“相貌端正、身材标致、情思细腻、感觉敏锐、性格活泼、极度聪明”等先天条件努力去结交名人权贵。终于因“体力和智能的谐和使他成为人们的挚友和最受欢迎的座上客,成为最精确最全面含义上的一个诗人。”(4)李白则“性倜傥,好纵横术”,一生企图以游说干谒天子王公,以申王霸之术,要“一鸣惊人,一飞冲天”,建奇功于倾刻间,然后功成身退。他渴望“申管、晏之读,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事君之道成,荣亲之义毕,然后与陶朱,留侯浮五湖,戏沧洲”。(5)因艾布•努瓦斯和李白皆属非凡人,自然会采用非凡法,在游乐中他们没有忘记学问,求学时也不曾使他们脱离功名利禄。他们心中充满希望与幻想,一步步向权力中心走去。
40岁,正值人生的不惑之年,但是对于这两位天才的诗人而言却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年龄。他们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走近最高统治者身旁,开始了御用诗人的生活。艾布•努瓦斯以写赞颂拉希德哈里发的诗为谋生手段。这种歌舞升平、取悦于人的生活,不仅使他备受宠爱,而且他还得到拉希德哈里发一笔数目可观的赏金。这足够他尽情挥霍享用、沉湎于歌舞酒色,于是写诗成了他换取金钱,获得快乐的工具,他情不自禁地在诗中讴歌这种生活。李白却没有这样的感受,尽管唐玄宗李隆基给予他“降辇步迎”、“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等宠爱有加的礼遇,但供奉翰林闲职,对中书舍人虚位以待的灰心,这种种处境都促使他借酒浇愁。相同的境遇却有不同的反应,这是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心理结构造成的。艾布•努瓦斯靠赏赐生活而且自得其乐,颇符合阿拉伯文化传统的要求。那时诗人的地位很高,普遍受到尊敬,受尊敬的诗人赞颂的统治者,自然会更有威信,更受人的爱戴。统治者愿意供养他们,为自己服务,二者各取所需。另外,在阿拉伯社会诗人没有参与政治的传统,因此也没有这种心理准备。而李白和受儒家思想熏陶的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一样,“学而优则仕”,“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已任,向往功名事业的雄心壮志受到现实中各种危机的阻挠,于是心理很矛盾复杂。所以,同是面对奢华的宫廷生活,艾布•努瓦斯如鱼得水,乐在其中,而李白则犹如置身于精神牢笼之中,“不得开心颜”。
终于,好景不长,两人都离开了宫廷。艾布•努瓦斯的肆意妄为,放纵无忌,不仅惹怒了拉希德哈里发,而且他的好友艾敏当上了哈里发也无法忍受他的酗酒和不信神的行为,他只好远离宫廷。直到死亡和来世的阴影不断在他眼前晃动时,他才醒悟过去的胡作非为已经白白耗费了他的一生。54岁时他在巴格达去世。李白本非唐玄宗的“池中物”,他的傲岸放达,以及“视俦列如草荠”的傲骨,终于使玄宗下了赐金放逐的决心。李白怀着复杂的心情离开长安,屡屡想有所作为,但终因“中天摧兮力不济”而抱恨终身。
二、自由诚可贵 美酒价更高
阿拔斯王朝和大唐王朝同处于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宽松的时代气息、自由的文化氛围、蓬勃的思想潮流,促使张扬个性的自由精神大行其道。艾布•努瓦斯和李白如鱼得水般地自由遨游其间。他们任由性情所为,桀骜不驯,狂放自然。人生得意须尽欢,人生失意也尽欢。艾布•努瓦斯生活在奢靡享乐之风盛行,酒肆游乐之地遍布的时代,随心所欲。“我喜欢听丝竹弦管的悠音/ 喜欢用粗杯海碗酩酒/ 我把虔信的外衣扔在一旁/ 投身进不道行为的渊薮/ 我扯着放荡的尾巴恣狂/ 傍着嬉乐的腰身行走。”(6)他没有责任感,也不承担义务,只追求自然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种童孩般的心态。他也大胆反对宗教禁欲主义,主张个性解放,鼓吹及时行乐的自由思想。他认为:“人生在这尘世间/ 欢歌、美酒加清淡/ 一旦这些全失去/ 人世有何可留恋。”(7)他不怕来世的报应,不受现世的束缚,笑骂由人,我行我素,一生过着自由自在,优哉游哉的生活。
如果说艾布•努瓦斯的自由与狂放中带有几分戏谑与嘲弄意味的话,那么李白的自由与狂放中则夹裹着一股凛然的自信与正气。“李白斗酒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 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向世人描绘出李白的傲骨与自负。李白自述:“乍向草中耿介死/ 不求黄金笼下生。”(《设辟邪伎鼓吹雉子斑曲辞》)将自己“不屈己,不干人”的人生信条昭示给世人。李白的思想是矛盾的,要实现自己“济苍生”、“安黎元”的大志,就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但老庄的精神境界又是他非常想往的。他追求庄子“顺物自然”的人生理想,渴望回归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自然状态。认为“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想象要在“仙人殊恍惚,木若酒中真”里寻求自然,表现真我。这种心理是何等的困惑,又那么可望而不可及。
艾布•努瓦斯和李白尽情演绎着张扬个性、追求自由的人生。它折射出人性与社会性、情感与理性、自然与社会等种种矛盾的现实性光芒。他们二人的狂放有时有悖情理,违反社会公德,在世人的心目中确实可称为骇世惊俗,但仔细分析却可以理解。伊斯兰的教规经训无时无刻不在规范着艾布•努瓦斯的言行,儒家传统思想和君王的昏聩不明也使李白进退两难。他们的狂放与对自由的渴望,实际上是对现世生活的一种反抗。在他们狂放不羁的躯体里跳动着一颗渴望解脱、向往自由的心,在他们聪明敏感的头脑中活跃着一个不满现状、追求叛逆的灵魂。艾布•瓦努斯和李白一样从诗中得到慰藉,从酒中得到灵感。于是在他们身上,诗借酒而灵,酒借诗而名,诗酒风流成为他们的真实写照。他们借诗言志抒情,借酒销愁助兴,诗和酒的双重作用,终于将艾布•瓦努斯和李白造就成东方文学史上最为奇特而有个性的两大诗人。
艾布•瓦努斯竭追求现实中的享乐,他时而出入酒肆,时而往来道院,全然无所顾忌。酗酒放纵,冲动后即歌咏饮酒和描写醉酒之美。被文学史家评价为“诗酒”“这一运动的首领,它的首屈一指的诗人,空前的也是绝后的高手。”(8)他借酒抒情,对酒的嗜好几乎达到了如痴如狂、顶礼膜拜的程度。他写道:“哎,斟满杯!是酒就说明白/别叫我偷偷喝,如果能公开/人生就是醉酒一场又一场/惟有长醉岁月才逍遥自在。清醒时,我总是失意潦倒/醉如烂泥时才走鸿运发大财”。(9)艾布•瓦努斯是阿拔斯王朝无可争议的颂酒诗人,酒是他真正的诗神,正是在这类诗歌中他才表现出格调新颖、词句清丽、情致柔婉、想象奇谲的创新才能。例如他的饮酒诗杰作:“玫瑰红酒饮不尽/醇醪入咽染醉眼/红映对腮胜玫艳/甘醇美酒殷红玉/杯酒烁闪珍珠光/秀媚侍女纤细段/手捧琼浆口含蜜/尽令酒郎醉达旦。”(10)他把酒视为“治病的良药”,认为酒有“落不下忧愁”的妙用。酒在他心目中已成为有灵性、有神性的“身内之物”,一时一刻也不能离开了。
李白对酒也情有独钟,他的生命中不能没有酒。他有一首《赠内》诗,虽然诗题是赠给妻子的,但内容却是对自己日日沉醉于酒而不能自拔的自嘲:“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如太常妻(11)”。太常在一年三百六十天中,三百五十九天吃斋,不吃斋那天会酒醉如泥。而李白则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在酒醉中,其心态可想而知。李白在忆友人崔宗之时有“时过菊潭上,纵酒无休歇”的诗句(《忆崔郎中宗之游南阳遗吾孔子琴抚之潸然感旧》)。在告别儿女与续妻准备奔赴长安时,有“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的诗句(《南陵别儿童》)。李白写醉酒的诗有为人所熟知的《山中与幽人对饮》:“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有人陪伴可以写醉酒,无人陪伴也可以酒入诗。李白正是在诗中融入酒的灵魂,才使《月下独酌四首》的第一首诗成为表现他天真本性与视酒如友的千古绝唱。诗中写道:“花间一壶酒/ 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 对影成三人。……醒时同交欢/ 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 相期邈云汉。”这是李白的萧洒,也是他的豪放,更是他的本性。
艾布•努瓦斯和李白都写了大量的饮酒诗、颂酒诗和醉酒诗,但二人饮酒的心理和目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艾布•努瓦斯饮的是入世之酒,颂的也是入世之酒,醉的更是入世的酒。而李白饮的、颂的、醉的都是出世之酒。艾布•努瓦斯追求的是现世的享受,他不求来世的幸福,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日愁和忧的享乐。因此,他认为:“赏乐酣酒结高朋,此生不乐又奈何?”(12)他生来就是为了咏酒而存在的,酒既是他生存在希望和方向,又是他死后的归宿和依傍。在他描写酒的色、香、味对感官和心理的影响时,也离不开世俗金钱的诱惑。他将黄色的酒比喻为黄金: “那是黄金溶化在杯中,像大海里鲸晴在翻动。”(13)他认为“醉如烂泥时才走鸿运发大财”,“在世上及时行乐/ 活得舒服,有滋有味/ 比期待臆想、传说的来世/ 更加值得,更有道理”。艾布•努瓦斯清楚,靠哈里发的赏赐生活并不安定,现有的一切来之不易,自幼就饱尝贫困之苦,现在有机会就要尽情享受。这是阿拉伯传统的重视现世享乐思想的反映,也是阿拔斯“那个时代的放荡的巴格达精神”的真实写照。
李白与艾布•努瓦斯不同,他写的是饮酒诗,不是艾布•努瓦斯的咏酒诗。所谓“出世之酒”是对入世“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一身”的一种矛盾的表达。李白饮酒而醉,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入世不能,出世不忍的一种心理状态之间。他借酒浇愁,想“涤荡千古愁,留连百壶饮”,但往往事与愿违,“举杯销愁愁更愁”。即使他想“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也只能在得意之时,而他失意时只好借饮酒宣泄心中的苦闷,在醉酒中追求一种暂时的精神解脱。与李白甚为友善的杜甫也规劝李白:“痛饮狂欢空度日,飞扬拨扈为谁雄?”(《赠李白》)是说李白如果如此恣意醉饮下去,那么李白在《大鹏赋》中所流露的大鹏那种飞扬跋扈的英雄气慨就会不复存在了。李白在“将进酒”一诗中写道:“钟鼓馔玉不足贵/ 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 唯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诗中以“五花马”、“千金裘”换酒,非实写,但因对自己境遇不满,怀才不遇的失落,而愿与友人“同销万古愁”却是真。李白对酒的依恋愈来愈大,和残酷的现实使他壮志难酬,理想破灭,屡受挫折,有着极大的关系。他在《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一诗中,由寒夜独饮有感而发,表示出自己对遭受谗言的愤怒。当李白心灰意懒之时,从酒中得到的解脱却与他自己永久不得志的痛苦难以调和。李白饮酒诗中出世与入世的矛盾远比他及时行乐的思想更复杂,不能以享乐主义一词以蔽之。
三、阿拉伯文化与李白
阿拉伯文化与李白产生不解之缘,并不始自今日。有关李白家世的原始史料主要源于唐李阳冰《草堂集序》和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二者记载的共同点:第一,李白先世为陇西成纪人(先祖为汉将军李广)。第二,李白为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即与李唐王室同宗)。第三,李白先世曾流寓西域。第四,李白家氏于唐中宗神龙初年迁回蜀地。其中第三点,即李先世曾流寓西域,成为自20世20、30年代学者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
1926年5月10日《晨报副刊》发表了李宜琛《李白的籍贯与生地》一文,通过对李白生卒年月的考证,断定“太白不生于四川,而生于被流放(窜)的地方。”其出生地“是在碎叶”。1935年1月《清华学报》第十卷第一期发表了陈寅恪的《李太白氏族之疑问》一文。文中提出:“是太白生于西域,不生于中国也”的论断,并进一步指出李白先世“本为西域胡人,绝无疑义矣。”(14) 1936年3月《逸经》第一期又发表了胡怀琛的《李太白的国籍问题》一文,进一步指出:“李白的先世曾寓居在呾逻私(怛逻斯)城的南面十余里,是突厥化的中国人。”“而且‘突厥化’的程度是很深的。”(15)同年8月,《逸经》第十一期又发表胡怀深的《李太白通突厥文及其它》一文,进一步指出李白先世本是中国人,后为突厥所掠。“李白先世所流寓的地方,疑是在呾逻私城南面十余里的地方。”其具体位置在素叶(即碎叶)之西八百五十里。同年11月,《逸经》第十七期又发表了幽谷的《李太白的——中国人乎?突厥人乎?》支持胡怀琛之说,并从李白诗歌的风格、草和蕃书、懂得景教经典及仪节、给儿子取怪名、爱好流浪和决斗等性格,断定李白是“从碎叶突厥家庭中出来的”。陈寅恪提出的李白为“西域胡人”的观点后来得到詹英的赞同和发挥(《李白家世考异》见《李白诗论丛》,作家出版社,1957年)。近年,日本学者松浦友久也持“异族说”(《李白的出生地与家世》,见《中国李白研究》1990年下集)。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一书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71年)认定,李白“出生于中央亚细亚的碎叶域”,其位置在今哈萨克(当为吉尔吉斯)境内的托克马克。异族说响应者众。综上所述,李白的先世在数代以前就已经胡化,或者根本就是西域胡人,李白出生于西域的中亚碎叶,均是当前的热点问题。
李白生于这样一个商胡(16)之家,5岁时入蜀,幼年所受教育,中外兼而有之。在供奉翰林期间,他以胡语文起草和蕃书,就说明这一点。他5岁前的幼年是生活在中亚丝绸之路上“诸国商胡杂居”的碎叶城,西域文化会在其头脑中的潜意识里留下印迹,中亚的风俗人情也会对他的行为产生影响。陈寅恪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陶渊明之思想与清谈之关系》等文中,多次强调人的一种思想和风格的形成与“环境之熏习,家世之遗传”有很大关系。李白诗酒风流的思想和风格的形成,恰恰与这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也指出:“童年早期的经验,对其性格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整个命运具有何等重大的意义。”(17)即是说儿童期的经验是成人个性区别的根本来源。他甚至认为:“一个人的性格在7岁或8岁时就几乎完全形成了,在以后的岁月里,不可能再出现根本性的变化。”(18)由此看来,李白5岁前在碎叶的生活与他日后写作诗歌是有很大关系的,本文着重阐释他和他的饮酒诗与阿拉伯文化的渊源关系。
李白的先世流寓之地或说是中亚呾逻私(即怛逻斯),或说是碎叶,据说二地相去850里。所谓“中亚”,现指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以及阿富汗、伊朗东部和巴基斯坦北部的广大地区。隋唐时代的中亚有许多小国,657年(唐显庆二年)前基本由西突厥控制。唐平定西突厥以后,658年唐高宗派设都督府、州等机构,中亚广大地区开始置于唐朝控制之下。阿拉伯倭马亚王朝(661年——750年,唐代史籍称之为白衣大食)在征服呼罗珊(今伊朗东北部)后继续向东扩张,中亚诸小国纷纷向唐朝求援。双方对这些小国纷纷施加武力影响。750年,阿蒲罗拔(750年—754年)灭倭马亚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750年—1258年,唐代史籍称之为黑衣大食),其政治中心从大马士革移到巴格达,并更加关注东方。终于唐朝和阿拔斯为扩大、巩固在中亚的影响力,双方在位于怛逻斯河畔,故址在今哈萨克斯坦的江布尔城一带展开一场大战。史学界一般认为,怛逻斯之战导致了唐朝在中亚势力的削弱,阿拔斯开始在中亚取得优势地位。至于这一地区的文化影响,在中亚汉文化的影响本来就不及波斯(现伊朗)文化的影响大。后来伊斯兰文化在中亚占据优势,主要是由于中亚伊朗与后来迁入的突厥族普遍接受了伊斯兰文化的缘故。白寿彝先生指出:“怛逻斯城是现在Talas水上的Aulieata,是唐时很繁荣的一个城镇,那时大食在东方的势力,一直可以达到这个地方。由这里西进,可以经由波斯,到大食的首都。这是中国大食间,经由现在的北疆、中亚细亚以相往还的陆上通路。”(19)无论碎叶距离怛逻斯有多远,它肯定比怛逻斯接受的阿拉伯文化影响要大.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到5岁,其各方面的烙印会是很深的。
李白生活的时代正是阿拉伯帝国开疆拓土,努力传播伊斯兰文化的时代。阿拉伯是个新兴的大国,它的文化势能相对比较低,因此,在它武力征服的同时,也大量吸收了异域高势能文化的营养。除却周边的希腊文化、印度文化、希伯来文化、中国文化以外,对阿拉伯文化的形成起到最大作用的是波斯文化。著名埃及文化史家艾哈迈德•爱敏在《阿拉伯文化的黎明时期》一书中指出:“阿拉伯人受波斯文学的影响特别深,……因为波斯帝国已被消灭,成为阿拉伯国家的一部分。阿拉伯人亲睹波斯人的社会生活,并知道了很多东西。对波斯人的文学很容易了解,很容易接受。”(20)同样,波斯人将耽于酒色的浮华享乐风气传给了阿拉伯人,“交给人们如何通过古老的波斯文化给予的艺术方法去追求享乐,而不是用阿拉伯人所熟悉的天真纯朴的方法。”(21)埃及当代著名评论家塔哈•候赛因曾应邀于1932年在黎巴嫩所做的一次学术讲演《阿拉伯文学及其在世界几大文学中的地位》中宣称:“我并不否认,波斯人的确对阿拉伯生活发生过相当大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往往是极为恶劣的。……我们向波斯学会了吃喝玩乐,穿着打扮;学会了大兴土木,修筑亭台楼阁;还学会了如何消愁解闷,嬉戏娱乐。”(22)尽管他在这一问题的提出与论证上,都有片面、空泛或武断之嫌,没有对波斯给予阿拉伯的正面影响以肯定,但是阿拉伯这样一个原来处于蒙昧时期,生活于草原、沙漠上的游牧民族变成一个懂得贵族生活享受、成为世界三大文化之一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创造者,波斯文化的影响与熏陶是不能忽视的。在这种文化氛围里,李白取得了文化认同。
阿拉伯人自古就饮酒,并歌咏酒。阿拉伯文学史上自蒙昧时期始几乎没有不提到酒的诗人。如塔拉法(543—569)、昂泰拉(525—615)、大艾尔萨(530—629)等,都写了不少有关酒的著名诗句。伊斯兰时期,由于《古兰经》和《圣训》的内容都不提倡饮酒,所以尽管仍有人在偷偷模模地违禁饮酒,但有关饮酒的诗歌还是暂时销声匿迹了。当倭马亚王朝国家稳定时,某些哈里发开始嗜酒,但其行为仍然处于半隐半开状态。当人们对饮酒仍投以诧异、鄙夷和不屑一顾的目光时,有些得宠于哈里发的颂酒诗人,如艾赫塔勒(640—710)不仅公开纵情豪饮,而且为酒大唱颂歌。当沃利德•本•叶齐德(708—743)成为那些酗酒纵歌、公开不信教、不信神的诗人首领时,颂酒诗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李白生活在深受阿拉伯酒文化影响的碎叶时,对酒和饮酒肯定没有什么陌生感。李白与酒的关系除受阿拉伯酒文化影响外,与中国酒文化的影响也分不开。中国古人也饮酒,以致到魏晋时就成为名士的一种风度,“青梅煮酒论英雄”才是文人的雅兴,才有韵味。唐代的诗人嗜酒者众,关于酒的典故佳话也不少,于是形成了独特的唐代酒文化氛围。在这双重酒文化的濡染之下,李白与酒形成多重关系。除范传正说李白“饮酒非嗜其酣乐,取其昏以自富”(《李公新墓碑并序》),即借酒浇愁的作用以外,也是李白人生的一种需要。因为饮酒也是一种物质享受,可以带给人精神的愉悦。李白在饮酒诗中对此多有论及。饮酒还能激发人的豪情,鼓舞人的精神,刺激人的兴奋点,李白饮酒诗中也表现得很充分。如果说咏酒诗在艾布•努瓦斯笔下才成为阿拉伯文学史上的一个完整独立的文学种类的话,那么,李白将饮酒诗推向了极致,形成中国文学史上一种独有的风格和气度。
阿拉伯人中的绝大部分是贝都因人,他们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阿拉伯人,尤其是贝都因人的性格,是在沙漠和旷野上陶冶而成的。沙漠艰难的生存条件,滋长了他们的个人主义精神。因为生存状态的危险,敌人、野兽、灾难等时时存在,养成了他们尚武与骁勇的性格。长期在旷野上驰骋,使阿拉伯人性格豁达开朗,散漫而不受约束,需要自由,追求独立,不在任何压迫和厄运面前低头,也不屈从于任何的法律和制度。他们虽然生活在广阔的天地之间,但危机四伏,因而滋长了一种豪侠气概和强烈的荣誉感。他们慷慨好客、乐于助人,敢于维护正义。李白生于碎叶的家世和胡人血统,使他生就一种傲岸不羁的性格,以至人们说他:“不能屈身,以腰间有傲骨。”他“十五好剑术”,在大匡山读书学剑近10年,崇尚历史上那些解急排难、轻死重义的侠客。24岁“辞亲去国,仗剑远游”。后来他移居东鲁,又自称是“学剑来山东”,在金陵扬州,又广结游侠少年,仗义疏财。可见他对游侠生活的热衷和内在的尚武精神与豪侠气概。他一生中常常“高冠佩雄剑”,“锦带横龙泉”。有时他“抽剑步霜月,夜行空庭遍”,(《江夏寄汉阳辅录事》),有时他“三柸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连”(《玉壶吟》)。直至他临去世那年,遇上其从甥高镇,因贫病交加,只得将腰间宝剑换酒。可见他一生爱剑、喜剑之甚,颇有阿拉伯人尚武、骁勇之风。
李白的父亲因是商胡而无汉族姓氏,入蜀后指着李树宣称自己姓李,按习惯人称之为客,所以名李客。李白更没有汉族姓名,当地人称之为蛮婆,(23)李白字太白,太白金星即启明星,李白原名就是启明星的意思。李白之妹取名月圆,之子名为明月奴。这种对星、月的崇尚,明显具有中亚民族的特点。李白的这种家世与胡人血统,使他生就一副与古书中记载的“碧眼胡僧”差不多的面孔:“眸子炯然,哆如饿虎”。这是亲眼见过李白的魏颢在《李翰林草堂集序》中所描写的李白容貌,自然是符合实际的,决不会是凭空想象。李白这种家世使他通胡语,自幼年即受到“中西语文兼而有之”的良好教育,因此才使他在供奉翰林期间有起草和蕃书之举。
不难看出,无论是李白家世、血统、出生地,还是其与酒文化的生死之缘,以及他豪侠善游、酷爱自由、不愿受约束等性格,无不说明他和阿拉伯文化有着潜移默化、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这一角度分析,他与艾布•努瓦斯对饮酒的共同嗜好,不能说没有共同的基础,其实那就是阿拉伯文化,只不过李白生活在西域时的阿拉伯文化,尚无太多的伊斯兰色彩和内涵而已。因此,如果说李白诗中偶尔躁动着一个不安的阿拉伯诗魂,而内心却永远深藏着一个追求自然、宁静和淡雅的中国灵魂,该不过分。
注:
(1)蔡伟良:《灿烂的阿拔斯文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2)[美]谢弗著,吴玉贵译:《唐代的外来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页。
(3)汉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阿拉伯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271页。
(4)汉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阿拉伯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271页。
(5)《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李白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1964年,第386页。
(6)汉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阿拉伯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1--272页。
(7)季羡林主编:《东方文学史》,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89页。
(8)汉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阿拉伯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267页。
(9)季羡林主编:《东方文学史》,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89页。
(10)蔡伟良、周顺贤:《阿拉伯文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23页。
(11)“太常妻”指后汉太常周泽之妻。太常经常卧病斋宫而不归家,传言:“生死不谐,作太常妻。”
(12)蔡伟良:《灿烂的阿拔斯文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90页。
(13)汉纳•法胡里著,郅溥浩译《阿拉伯文学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79页。
(14)《李白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1964年,第11、12页
(15)《李白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1964年,第17页。
(16)“商胡”一般指唐代西域商人。主要包括波斯人、大食人、回纥人、粟特人和犹太人等。
(17)[美]埃里希•弗洛姆著,申荷永译:《弗洛伊德思想的贡献与局限》,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4页。
(18)《弗洛伊德思想的贡献与局限》,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6页。
(19)白寿彝:《中国古教小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页。
(20)《东方文学专集》(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196页。
(21)阿哈迈德•爱敏著,郅溥浩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70-171页。
(22)《东方文学专集》(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211页。
(23)参见刘崇德著《李白》,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4页。
(责任编辑:孙宝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