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上引杜牧七绝《泊秦淮》被沈德潜评为“绝唱”。小杜此诗历代诗选如《又玄集》、《才调集》、《唐诗品汇》、《唐诗三百首》、《唐诗别裁集》、《唐宋诗举要》等,无不录入。诗中“后庭花”则指南陈后主陈叔宝所作《玉树后庭花》(以下简称《后庭花》)。它在南陈灭亡之后,被称为“亡国之音”,杜牧也按照史书(后述)认识到这一史实,运用此典。诗中“亡国恨”与“后庭花”,其关系相辅相成,意象亦显而易见。诚然,作为典故的“后庭花”广泛流传的原因就在于《泊秦淮》一首。
“亡国”与“亡国之音”等词语是在读古诗文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之一。但在各种作品的注译本里一般未被说明,翻译也直用“亡国”之类。“亡国”虽是一个平易的词语,可是它因具有“动宾式”与“偏正式”的两种结构往往容易错解。就意象论的角度而观,“亡国”两种结构的内含截然不同。“偏正式”主要叙述客观情况,而“动宾式”里面就隐藏着较强的谴责之义。因此,对它如何解释,涉及到其涵义以及作品意象的问题。由于《泊秦淮》广泛流传而脍炙人口,本文主要考察其所反映“亡国之音”的意象与言外之意。
二、“亡国之音”论的源头
为了讨论“亡国之音”的意象,首先需要考证此一词的早期用例与其语法结构。依我浅见,早期的“亡国之音”论有两种用例,一则诗歌理论,另一则诗歌评论。作为诗歌理论在《礼记·乐记》第十九中有如下的叙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这里所举的“亡国”,与“治世”、“乱世”一样语法结构是多层的,不是只有一个固定的形式,不易决定是“动宾式”,或是“偏正式”。孔颖达曾对此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他在上举《礼记·乐记》的“疏”中论道:“亡国,谓将欲灭亡之国,乐音悲哀而愁思。言亡国之时,民心哀思,故乐音亦哀思,由其人困苦故也。”孔氏又在《诗大序》“疏”中云:“亡国者,国实未亡,观其歌咏知其必亡。故谓之亡国耳,非已亡也。若其已亡则无复作诗,不得有亡国之音。”他将“亡国”视为“将欲灭亡之国”,我们可以把它的语法结构缩小到一个层面。按照孔疏,作为诗歌论的“亡国之音”不是“使国家灭亡的音乐”而是“将灭亡的国家之音乐”。因此,可知诗歌理论中的“亡国”一词之结构是“偏正式”。
作为诗歌评论的“亡国之音”的早期用例,就出现在上引《礼记》诗歌理论之下:“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1],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有的译注将之译为“……桑间和濮上地方的音乐,是国家将亡的音乐。”[2]那么,此处可以用诗歌理论的涵义来解释评语“亡国之音”吗?它出在诗歌理论之下,所以很容易看成互换用法。可是实际上两者内容有所不同。从表面上看,诗歌评论中的“亡国”一词,其语法结构仍然模糊不清。“动宾式”与“偏正式”这两方似乎均可。《史记·乐书》第二亦引前举《礼记·乐记》张守节正义云:“昔殷封使师延作长夜靡靡之乐,以致亡国。武王伐封,此乐师师延将乐器投濮水而死。后晋国乐师涓夜过此水,闻水中作此乐,因听而写之。既得还国,为晋平公奏之。师旷抚之曰:‘此亡国之音也,得此必于桑间、濮上乎。纣之所由亡也。’”对上文我们稍稍值得注意。这里所提“亡国之音”由统治者所作,从师旷所说,可知其义为“使国家亡灭的音乐”。
在此试把诗歌理论与评论之例比较一下。就是说,统治者的“亡国之音”与“因为人民生活困苦故多哀思”的“亡国之音”两者之间差别颇大。统治者溺于靡靡之乐使国家灭亡;人民生活困苦多哀思的音乐暗示将灭亡的国家。因此,两方的意象,自然是对比的。若前者译为“将灭亡的国家之音乐”,这虽然无不成立,但从前后文理上看难免失谐,还不如译为“使国家亡灭的音乐”。而且,那些诗歌本来浓厚地带有(描写奔放的男女关系的)“淫靡之乐”的色彩。因此,淫靡的歌曲被说成“靡靡之乐”。《史记·乐书》云:“靡靡之乐……师涓鼓而终之。平公曰:‘音无此最悲乎?’师旷曰:‘有。’”平公所说的“悲”是带“淫靡”的音。《文选·序》云:“《关雎》、《麟趾》,正始之道著。桑间、濮上,亡国之音表。”此句对偶工整,句中“正始之道”意谓“正其初始之道”,应是“亡国之音”的相对概念,故可译为“使国家灭亡的音乐”。如译为“将亡之国的音乐”,语法与文理就模糊不清了。
综上诸例,“亡国之音”一词的早期用例基本有两种涵义:作为诗歌理论的用例是“将灭亡的国家之音乐”;作为诗歌评论的用例是“使国家亡灭的音乐”。两者的意义界限十分清楚。
三、从“亡国之音”的意象看《后庭花》的主体
杜牧全诗中“亡国”的用例只有五例。[4]其中,并用表示“亡国”的“后庭花”一典就是《泊秦淮》。《后庭花》载于《乐府诗集·吴声歌曲四》,对此学术界尚有一种意见,认为杜牧所说的《后庭花》不是这首诗。有的学者引证《隋书·五行志上》: “祯明初,后主作新歌,辞甚哀怨,……其辞曰:‘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时人以歌谶,此其不久兆也。”断定杜牧参考的就是这“无题两句残句”。[5]杜牧选用哪一首诗作为“亡国”的典故?这是在确定“亡国”的意象上较为重要的问题。上文亦载于《乐府诗集·玉树后庭花》小序兼题解部分及《太平御览·御制上》等书。可是《隋书·五行志》与引其书的《乐府诗集》及《太平御览》的记录,缺少诗题,而且一部分已经散佚,只剩下了两句残句,所以我们可以推测连《隋书》(《志》成于656年[6])的编者也无法窥见诗的全貌。另一方面,《隋书·乐志》云:“陈后主于清乐中造……《玉树后庭花》……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高,极于轻荡,男女唱和,其音甚哀。”《陈书》( 636年成书[7]卷七,《列传》第一也有如下的记载:“后主……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采其尤艳丽者以为曲词,被以新声……其曲有《玉树后庭花》……大指所归,皆美张贵妃、孔贵嫔之容色也。”而且《南史》659年成书[8](列传二·后妃下)所载,文字上与《陈书》虽有些微差异,但从全体内容来看也继承了《陈书》的原貌。综上,从《隋书·乐志》到《陈书》、《南史》等史书都举出诗题《玉树后庭花》,同时也在《乐府诗集》中可以看到同题诗的全貌(共七言六句),可以说这首诗与“无题两句残句”截然不同。因此,根据上引史书的记载,大致归纳到下面史实:
[A]《隋书·五行志》:
(1)诗题没有提到。诗句中虽有“玉树后庭花”,但不能视为诗题。[9](2)诗型是五言两句(残句)。(3)对于“辞”评为“甚哀怨”。从现在来看,虽然是无法知道全貌的残句,可是不能说那么“哀怨”。( 4)对于“音”没有论及。(5)总评是“不久兆”。因此,被称为“亡国之音”。
[B]《陈书》、《隋书·乐志》、《南史》:
(1)诗题是《玉树后庭花》。( 2)诗型是七言六句。(3)对于“辞”,评为“绮艳”、“艳丽”。(4)对于“音”,评为“甚哀”。
杜牧赋《泊秦淮》时(828年),距以上史书的成书年代有160年以上的距离。由于这样,当时“七言六句”与“无题两句残句”的“辞(歌词)”虽留在各文献里,“音(曲)”却无法知道,杜牧对于这两首诗的理解也只好依照歌词的内容。虽然,不能排除歌曲流传到杜牧时代的可能性。可是从诗史的角度来看,两首诗的曲调160年以来被人们重视,还是难以想象,这一点以史书中只录残句可作旁证。宋代葛立方《韵语阳秋》云:“(陈后主、唐明皇)二君骄淫侈靡,嗜歌曲,以至于亡乱。世代虽异,声音犹存,故诗人怀古,皆有‘犹唱’、‘犹吹’之句。呜呼,声音之入人深矣!”[10]从葛氏之语无法确认葛氏当时是否还流传着《后庭花》的曲调。我认为,葛氏亦只看到杜牧等的诗,决不能说当时还流传其曲调。诗中“后庭花”不是实际“犹唱”,只不过是将当时杜牧所听到的歌喻为亡国之音的象征性典故而已。所以我们应该站在杜牧的立场,只论及无题残句与有题七言六句的歌词,无庸提及曲调。依此,观看两首诗与史书中的评,就撞到一个疑问。首先看[B]的记录,把《后庭花》的歌词说成“绮艳”、“艳丽”,原诗是“宫体诗”,所以这评论可以说有一定的说服力。反面,看[A]的记录,把残句的歌词评为“甚哀怨”,从“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的内容来看,这评论很难说妥当。可以设想,载入史册时散佚了歌的一部分(被人们评为“甚哀怨”之处),可是对于原貌的历代评论传于史官,史官还是依照传来的评论而记录。即使那是事实,总是编纂史书过程中之事,后来只能读史书的记录来构成意象的杜牧,读到“甚哀怨”、“不久兆”等的评论,从残句上也不能感到什么“亡国”的意象。所以我认为,杜牧赋《泊秦淮》,即使按照[A]等记载取了“后庭花”一典,还是意识到[B]的艳丽的作品,在暗示“亡国”的意象上是一致的。下面,举出《旧唐书·音乐志》的记录来证明以上推论。“太宗曰:‘礼乐之作,盖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之隆替,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也,以是观之,盖乐之由也。’”
这是比杜牧时代稍晚的记录(945年成书[12]),而唐太宗与杜淹的对话,从其内容看,可追溯到上述几部史书的成书年代以前。[11]按照此记录,举出《玉树后庭花》,从“闻之,莫不悲泣”云云,便使读者联想起“其音甚哀”(《隋书·乐志》)来,可知与[B]的记录很相似。而且,“亡国之音”云云,可以说依据[A]的“不久兆”。
总的来说,[A]与[B]本来是对不同作品的评论,在《旧唐书》中,却将之混而为一,以“七言六句”为代表。换言之,[A]中的残句与其评“辞甚哀怨”、“不久兆”,从内容上失谐,后来人们把“不久兆(亡国)”的意象寻找到[B]类所说“艳丽”的《后庭花》里面,那就是表现在《旧唐书·音乐志》的记载。而且,如此的观点不但是杜牧,在他以前就已普遍了。由此可以判断杜牧所说“后庭花”即是本节开头所引“七言六句”。
四、“亡国之音”与言外之意
那么,《泊秦淮》中所反映的“亡国之音”表示什么样的言外之意?诗句中“亡国”应如何解释?以下,再举有关诗句进行论述:“商女不知亡国限,隔江犹唱后庭花。”第三句的语法结构是“主语(商女)+谓语(不知)+宾语(亡国恨)。”其中,因为“亡国”是“恨”的定语,可译为“歌女不会知道亡国的恨”。但是,若把“亡国的恨”译成“将亡之国的恨”,就不太通顺了。于是,还是需要确定抱“恨”的主体是哪一个。对于诗歌语言“恨”的研究,可以引证松浦友久先生的意见:“‘恨’=基于意识到(事物的)不可能解决性、不可能回复性的绝望、悔恨。”[13]据此论,“恨”基于意识到不可能解决性等,那个“意识”的主体应该是能进行“理性思考”的“人类个体”。虽然,依照拟人修辞方法可以将“恨”的主体视为“亡国”,但从诗句的前后关系看,此说不太妥当。所以,“恨”的主体只限于“人”时,可以设想“陈后主”与“一般人民”的两个可能性。揣摩杜牧的作诗意图,与同情陈后主相比,更同情“困苦的人民”,还是把“恨”的主体看成“一般人民”更为妥当。由于陈国灭亡已是过去之事,首先可以将它译为“已灭亡了的陈国人民的恨”。可是,如果这样,与第四句“隔江犹唱后庭花”在意思上的联系有一点不谐。这里的“后庭花”与第三句的“亡国”在意象上一致,所以为了决定“亡国”的涵义,先看“后庭花”所反映的意象。
一般来说,杜牧在诗的第三句与第四句中用了多层用法,借追怀南陈灭亡讽喻当时世态并谴责了那些不顾国政的统治者。[14]联系史实,第四句的“后庭花”应该如何解释呢?前面已指出,诗中“后庭花”决不是实际“犹唱”的歌,只是将杜牧当时所听到的歌喻为“亡国之音”的象征性存在。所以,也不能说它指的是陈后主《后庭花》(包括两句残句)。现在通行的许多注译本都将“后庭花”译为《玉树后庭花》,这很难说理解了诗的原义。因此,杜牧所说“后庭花”的涵义需要重新解释。其涵义可解如“好像《后庭花》一样的亡国之音”。但是,若把《后庭花》所内含的“亡国”,与诗歌理论中的“亡国”作同样解释(指下面[1],难免不自然。[1]好象《后庭花》一样的已灭亡了的陈国的歌。在此,作为怀古的用法基本可以通用。但表示对现实的讽刺、谴责,则不得不说有不足之处。并且,作者在讽刺现实、谴责权贵的场合,可以用“唐国”代替“陈国”,此时若解释为“将灭亡的唐国之音乐……”,诗中内含之意恐难成立。另一方面,改换语法结构的解释(指下面[2],在怀古与讽刺现实、谴责权贵上,更为合适。改换语法结构的问题,亦从以下事实可以获得证明。即《后庭花》从意象方面与《礼记》评论中的“亡国之音”同一,所以《泊秦淮》中的“亡国”亦应照诗歌评论的用例来解释。[2]好象《后庭花》一样使陈国灭亡了的歌。而且,作为多层用法解释为“使唐国灭亡……,就是此诗所内含的言外之意。从意象论的观点看,与“将亡之国”相比,“使国家灭亡”更会遭人们不少的非议。由此看来,至少承认杜牧所用“后庭花”一典有谴责唐朝统治者的涵义,当用[2]来解释才能符合诗的原意。因为“亡国恨”同“后庭花”有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从而对“后庭花”涵义的解释也可以适用于理解“亡国恨”的语法结构。所以,无论是怀古之情、现实讽刺及谴责,都需要意思上的一致,可以把“亡国恨”译为“由于陈后主(不顾国政)使国家灭亡而引起的人民之恨”。在这个场合,用“晚唐的统治权力”与“唐国”等语来重复诗意,是杜牧真正的言外之意。
总的来说,《泊秦淮》暗示陈后主尽管可以守国还是沉迷风流酒色,终于被隋灭亡的史实并谴责不以此为鉴、重蹈覆辙的晚唐权力支配。由此可以判断,将“亡国恨”、“后庭花”各译为“灭亡了的陈国人民之恨”与“好象《后庭花》一样灭亡了的陈国的歌”,这只不过是怀古与平凡的现实描写,不如换为“动宾结构”来解释则言之成理。这种语法结构的特性适于暗示讽刺、谴责的意象,能把诗人心情委婉地表达出来。
在此再提出两例有关“亡国”与《后庭花》的其他诗作,吴融的《水调》:“可道新声是亡国,且贪惆怆后庭花。”(《全唐诗》卷六八五)李商隐的《燕台四首·秋》:“堪悲小苑作长道,玉树未怜亡国人。”(《全唐诗》卷五四一)这些诗句都可以依照对《泊秦淮》中“亡国”与“后庭花”的解释方法。至少,“亡国”一词,与《后庭花》有关时,译为“使国家灭亡”更为合适。
作为诗歌理论与评论的“亡国之音”的意象,在古人印象中很深刻。通过整个中国文学史,此语历来使人们认为似乎是一种做错了的诗歌文学的代名词,由此可以窥见古人对它的看法根深蒂固。前述《礼记·乐记》中两例“亡国之音”论,从其具体的涵义来看,都有所不同。表面看来,《礼记》的评论与对《后庭花》的“亡国之音”论基本相通。那么,后来的“亡国之音”论,如何带有谴责的意象?我认为,《礼记》诗歌理论所说的“亡国之音”本来不一定有极端的谴责意思。“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可解释为,为使统治者免于陷入这样的状况而作,较为妥当。统治者保有国家,可以说是一种至上的课题,所以《礼记》的教训肯定有充分的说服力。与此相反,作为诗歌评论的“亡国之音”逐渐形成了谴责的意象。观看与封的“靡靡之音”一起被评为亡国之音的《后庭花》,则发生了与《礼记》诗歌理论的忧虑相反的现象。总而言之,作者决不是困苦的人民,而是统治者自身。因此,可以说后来的“亡国之音”论都基于《礼记》的评论文字,带有谴责之义。
再进一步,从以上事实,联想到又一个问题。一般来说,“亡国”、“亡国之音”等词语,在史书里为借鉴前朝、垂训后世,被经常使用,但诗歌语言中的用例比史书等的评论文字少。而且,作为诗歌语言的“亡国”使人感觉到具有直接与强烈的语感,描写现实情况应尽量避免,反之更爱好用其他有关典故。“后庭花”等典故因为是忧虑国家衰亡的,具有万世为戒的典型性,适于以含蓄为主的诗歌语言。
五、结语
本文探讨了有关“亡国之音”的问题,在此将其内容简要地总结一下。首先,“亡国之音”的早期用例有两种,一则诗歌理论,意谓“将亡之国的音乐”;二则诗歌评论,意谓“使国家亡灭的音乐”。两例虽是同一词语,但在涵义与意象及语法结构上有分别不能混而为一。其次,两首《后庭花》(其中一首是无题诗)中,“无题两句残句”历来被称为“亡国之音”,但因从其残句无法窥见“亡国之音”的全部意象,古人将之寻找到淫靡的“有题七言六句”。杜牧亦从时论赋诗。最后,杜牧所用《后庭花》一典的意象当属于《礼记》评论部分所举之类,故而《泊秦淮》中的“亡国”亦应照《礼记》评论来解释。但用典的本质作用是“意在言外”,用“后庭花”一典不但表示怀古之情,而且暗示现实讽刺及谴责。因此,与“后庭花”有关的“亡国”亦有多层意义。如此,涵义的多层性与典故在诗歌语言“亡国”中减少强烈的语感,以微词托意起讽喻作用,从而冀统治者闻而知改。
注释:
[1]孔颖达主张《诗经·桑中》就是“桑间、濮上之音”(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所收本《毛诗正义》1991年,314页)。朱熹亦从孔说。
[2]吕骥:《<乐记>整理本新译注》(载《<乐记>理论探新》),新华出版社,1993年,89页。
[3]“师涓”,《史记·乐书》、《韩非子·十过》、郑玄《乐记注》作“师延”。
[4]据《全唐诗索引·杜牧卷》,中华书局,1992年。
[5]王镇远:《两晋南北朝诗选》(上海书店,1993年,198页)云:“可知杜牧所说的大约是指这两句残句,并非上面的这首七言六句之作。”
[6][7][8][11]《中国学术名著提要》(历史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48页。
[9]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陈诗》(中华书局,1983年,2510页)亦录此诗,其诗题只是“歌”。
[10]《韵语阳秋》(载《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年,609页。
[12]引文的上面有“武德九年(626),始命孝孙修定雅乐,至贞观二年(628)六月奏之。”
[13]松浦友久:《作为诗语的“怨”和“恨”》(载陈植锷等译《唐诗语汇意象论》),中华书局,1992年96页。
[14]王景霓:《杜牧及其作品》(时代文艺出版社,1985年)、周锡报《杜牧诗选》(三联书店,1980年)、朱碧莲《杜牧诗文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历代怨诗趣诗怪诗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1989年)、《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年)等中国大多数的注释书及鉴赏书类著作均如此说明。
[作者简介] 李显雨,韩国人,韩国汉阳大学中文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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