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修己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都创造了自己的文学,包括现代文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都得到发展,有的民族已编写出自己的文学史著作。但已出版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基本上是汉族的文学史。只有几位少数民族作家入史,如满族的老舍、蒙古族的萧乾等。现在也有把沈从文作为苗族作家的。而真正来自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用少数民族语言,描写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家作品,还没有完全进入现代文学研究者们的视野。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创造现代文学主流的是汉族作家,但少数民族作家和群众的创作,也应在现代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才能全面反映我国现代文学的完整面貌。表现我国现代文学多民族性的特点,这任务至今尚未完成。
最早注意到这个问题的,是唐弢、尹家英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第3卷。书中介绍了蒙古族诗人纳·赛音朝克图,维吾尔族诗人黎·穆塔里甫的诗歌、散文,还在群众诗歌创作的章节,记述了蒙古族都古尔苏荣等的诗。此后,有一些新编的现代文学史,也注意收录少数民族作家。如福建出版的两卷本《中国现代文学史》,特设吴重阳执笔的“中国现代少数民族诗歌”和“中国现代少数民族短篇小说”等章节。云南出版的刘元树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新编》,也在第二和第三个十年中,辟“老舍等少数民族作家作品”、“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等章节。除了人们熟悉的上面提到的几位作家之外,马子华、李寒谷、曾平澜、端木蕻良、马加、华山、陆地、穆青、李超、沙蕾等满、壮、回、白、纳西诸民族作家,也得到了评介。
在现代文学史的原有框架内,加入几位少数民族作家的述评,总算开始注意到多民族共同创造中国文学的历史事实;但不能说已经很圆满了。好在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已有所加强,建国后陆续出版了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学史著,北从内蒙古,南到云南、广西,都已出版或正在编著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史。它们多是从远古时代的神话传说开始,直写到建国后文学的新面貌。其中1919年到1949年阶段的有关内容,对编写现代文学史有重要价值。这部分大致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大多处于收集材料和初步整理材料的阶段,这当然是写史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基础性的。特别是少数民族的现代作品,仍然多是民歌、民间故事等口头创作,有的还要深入民间去搜求,工作量还不小。因而初步的工作便是选择、列举并介绍这些作品。如《蒙古族文学史》(注:齐木道吉等编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出版。)记述在内蒙广泛流传并有全国影响的民间叙事诗《嘎达梅林》,对其产生的背景、故事情节、人物塑造、艺术表现特点、目前整理情况等,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又如对描写本世纪20年代科尔沁草原上蒙族人民痛苦生活与艰苦斗争的《英格与勒城》、《格瓦桑布》两首叙事诗,也介绍得较为详细。这都有助于人们对蒙古族现代文学的了解,哪怕是复述一下它们的情节,也是很必要的。一些书中还注意现有文献资料的收集和利用,这些文学的记载,就更可靠些。如《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史》(注:内蒙古大学中文系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60年12月出版。)中记载了40年代后期《内蒙古自治报》、《内蒙古日报》上发表的一些作品,如1947年至48年间,所发的《访问西太本》、《王金财诉苦》、《恶霸拘留所参观记》、《哑吧诉苦》、《恶霸地主包迎祥的罪恶史》等描写土改运动的通讯报告,以及当时这些报纸上发表的优秀群众诗歌。一些书中也还注意记述非专业作家的创作,这部分知识分子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与文学创作的发展,有过贡献,也是可以上史的。如《白族文学史》(注:张文勋主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出版,1983年7月修订。)上介绍了白族知识分子张子斋、马曜、杨明等的创作。杨明受到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等的影响,抗战时期在昆明曾创作长诗《死在战场以外的中国兵》,内容是写农民被拉壮丁,告别了父母妻儿和土地,但并未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死在了长官的皮鞭下。据说此诗曾得到闻一多先生的赞赏。建国后他担负“戏改”工作,他所整理改编的戏曲,如《牛皋扯旨》、《借亲配》、《望夫云》等是很有名的。马曜、张子斋等也写过不少较好的作品,建国后都成为白族的重要文化干部。
在搜集材料中,各书作者都很注意有关革命题材的作品,因为从这类作品中能够看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对于各少数民族的影响。如《白族文学史》中记述1936年红二方面军经过白族地区。“红军在白族地区为时不过几天,却在白族人民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并给白族口头文学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白族口头文学中出现了反映崭新革命斗争的题材和崭新的革命英雄人物形象——关于红军长征的传说故事,为白族口头文学开辟了新的领域。”(修订版,第227页)此后留传于此的,就有《红军攻打宾川城》、《贺龙换马》、《贺龙挥臂擂石鼓》等故事。《广西壮族文学》(注:广西壮族文学史编辑室、广西师院中文系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出版社,1961年7月出版。)中记录了壮族中流传的许多关于韦拔群的故事,如《自由和平等》、《草帽的来源》、《瑶族奶奶舍身救拔群》等的故事,主要表现壮族共产党员韦拔群为人民的解放英勇斗争,他与人民的血肉关系。在《纳西族文学史》(注:云南民族民间文学丽江调查队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60年2月出版。)中,也记载了1936年红二方面军路过丽江时,给纳西族人民留下的深刻印象,从此流传开许多民间故事,如《一个连长的故事》、《萧克扛锅》、《再有十万八千里也要行》等,多是歌颂红军的。还出现了一位叫文修的民间诗人,他是被地主派到城里去背东西的,却在城里看到红军给穷人发银钱。后来据此亲身经历编了抒情诗《三月和风吹》,一直流传到云南解放以后,又由他本人做了修订、整理。
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之上,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者们大都做了某些归纳、总结,试图概括出现代阶段各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这个工作还只能说是刚刚开始,还没有什么显著的成果。其中注意描述、研究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文学上的交流和相互影响,是很有价值的。如白族与汉族在文化上的相互影响、渗透,就有长远的历史。而有的少数民族,如纳西族,则主要在现代阶段,才开始大量接受汉族文化。抗战时期,桂林成为大后方重要的文化中心,文学活动一度相当活跃,也很自然地促进了壮汉文学的交流。这是个新鲜的课题,还有待新文学研究者们花功夫做深入的研究。
已出的这类少数民族文学史,还有广西出版的瑶族、布依族文学史,贵州出版的苗族、水族文学史等,青海还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现代作家传略》。其中规模较大,内容也较坚实的,有中央民族学院编著的《藏族文学史》(注:中央民族学院藏族文学编写组编著,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9月出版。),包括从远古和奴隶制社会时期,至本世纪40年代的藏族文学,亦含有应为藏族现代文学的内容。1987年3月,台湾也出版了上下两册的《西藏文学史》,署名西藏学丛书编委会主编,作为“西藏学丛书·<?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1989年6月,第一部专门记载中国少数民族现代文学的专著,《中国少数民族现代文学》出版(王保林主编,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由14所民族院校合编,作者中有不少是少数民族学者,总共记载18个少数民族的现代作家作品和创作概貌。这部书取得如下成果:
它是第一本各少数民族综合性的现代文学史,是目前最为详细记述各少数民族现代阶段文学面貌的书。除满族立了上下两章外,其他各族,一般各有一章。每章均有“概述”,介绍各民族的地理、人口、历史、文化、古代文学、现代文学等基本状况,使读者对这个民族及其文学有一个概貌的了解,然后分别介绍其最重要的作家作品和文学上的成就。所涉及的材料很多,其中有不少是鲜为人知的。如锡伯族、彝族、哈萨克族、土家族、裕固族、侗族、京族等的文学,过去便很少为人们所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书是带有开创性的。
从这部书所记载史实,可以看到各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情况,是很不一致的。该书能从各民族文学的实际出发,描述它们各自的状况和特点。如朝鲜族文学,根据其特定的政治历史背景,分成了三个段落。即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为一段,这是因为30年代左翼文艺运动对朝鲜族文学没有明显的影响。而“九一八”后东三省沦于日寇,使朝鲜族文学有了鲜明的新内容,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为第二阶段。此后为第三阶段。这与一般新文学史的分期是有区别的。又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文学,由于新疆在地理上与苏联毗连,便较快受到十月革命的影响。1918年伊宁就有千余学生与职工庆祝十月革命胜利的集会。1924年迪化(今乌鲁木齐)就有了苏联领事馆。苏联文学较快被介绍到新疆,于是这里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中,便出现宣传社会主义新思潮的内容。而到了30年代中期,由于当地统治者盛世才,一度实行反帝、联苏、联共等的政策,一批共产党人和进步作家到新疆工作,包括茅盾这样的大作家也来到这里,这里的革命文艺运动亦曾有较大发展。像穆塔里甫这样的名诗人,就是在这时成长的。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在新疆某些少数民族作家的诗作中,自然是很明显的。上述这些民族的文学,与汉族新文学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而另有一些民族,可能差异较大,书中也都如实地做了记述。
书中对有些作品的分析,也是有特色、有见地的。如对回族民歌《马五哥曲》,就有较为细致的也很精辟的分析,认为桃色命案题材,反映的却是深刻的社会问题,写得“缱绻绮丽、缠绵悱恻,为西北高原之绝唱,山歌之翘楚”。诗中表现的“健美的热情”,绝不稍逊于普希金笔下的茨冈人(第139—140页)。对男女主人公尕豆和马五哥的心理刻画,做了细腻的解剖。又举例说明,“当作民俗学的生动资料看,叙事长诗对当时的地理环境,衣着服饰乃至饮食和日用器皿都有鲜明的描述。”(第141页)但诗中也难免含有糟粕,书中认为“无论在‘初恋’时,还是‘热爱’时,群体作者以欣赏的态度作了些显然是庸俗的描写。这种文学现象,不可以简单地归之于历史的局限性与阶级的局限性。应该坦率地说,这也是民族心理素质的一个侧面的表现。处于苦难历史时期的回族穷苦农民,‘而立之年’也不能结婚——财主家如何五七者可以妻妾成群,穷苦人如马五哥者则一个没娶。他们之所以要硬塞上那几句庸俗不堪的描写,就是出于自己的内心要求”,这是“从苦难中透露出来的人生乐趣”。“因此,作为民间艺术来说,庸俗的描写确实是糟粕,作为苦难的作者群来说,令我们深寄同情。这就是说,批其糟粕语言,不批群体作者。”(第142页)这样的分析,不仅是对一首具体诗歌的评价,而且对正确看待民间文学,还带有普遍的意义。有的地方,又联系民族习俗、心理等的特点来说明作品,同样具有启发性。如回族作家剧作中对人物形象的塑造问题,书中指出:“回回民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之一,伊斯兰教不崇拜偶象,它把塑造人物形象视为禁忌之列。因受这种心理素质特征的制约,回回民族在戏剧艺术方面的发展比较迟缓。‘五四’运动以后,欧洲戏剧传入中国,中国现代话剧开始兴起。随着这种艺术形式在抗日救亡运动中得以进一步发展和普及之际,回回民族也步入到这个艺术领域,也才有了戏剧艺术家。”(第143页)显然这里涉及到宗教信仰、宗教习俗与民族文学创作的关系,这是很重要的、值得进一步深入的研究课题。
稍后,吴重阳的《中国现代少数民族文学概论》(注: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年8月出版。)出版。此书名为“概论”,实际上也是文学史著,与王保林主编本之分叙各民族文学不同,其体例是按照体裁立章,在各体裁之下,分别介绍不同民族的作家。因此,在这部书里,少数民族作家的介绍,就比较完整且给人以鲜明印象,一批以往人们不大熟悉的作家,如马子华(白族)、李寒谷(纳西族)、白阶平(回族)等,得到比较充分的评介,使人感到这些作家的创作,应该在现代文学史上给予一席之地。吴著特别突出那些描写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如老舍的《国家至上》、沈从文的《凤凰》、《苗民问题》、马子华的《他的子民们》、《滇南散记》、舒群的《蒙古之夜》、苗延秀的《红色的布包》、赵银棠的《玉女旧话》等,强调它们表现现代少数民族生活、斗争的特殊意义,这是很有必要的。从吴著的视角去观察少数民族文学,自有其发现。如按体裁分类,便发现散文、戏剧的成绩不突出。这就是可以进一步追索、探究的问题,有可能由这现象发现带规律性的东西。
万事开头难,少数民族综合性现代文学史专著的诞生,值得庆贺,但毕竟尚属草创。不仅已出这两部还不能说已经达到全面反映少数民族文学面貌,进而要求融汇有关材料,总结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特殊规律,与汉族文学的特点作比较,叙述相互的关系,这些就更是有待来日了。但通过初步的实践,发现了问题,提供了经验,为今后深入研究铺出了一段路。也可以说,为将来编写综合性的中华民族现代大文学史,做了有益的准备。
初步实践中所接触的最主要问题,一是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与“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是什么关系?这些本来是不成问题的,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主要是共同生活在一个民族大家庭里,有些民族已经相互融化,在文化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其作品已看不出与汉族文学有什么不同。例如有些少数民族作家,或其祖先或自己,因谋生、求学等诸多原因,已经离开少数民族地区,在生活、文化上与汉族交融,有的已不再保留原有的宗教信仰与习俗,再加上其政治、思想经历与汉族作家的相同、相近,他们的创作也与汉族作家的难以区别了。这样,现代文学史上某些少数民族作家,如果不去查他们的履历,只看创作是难以看出其少数民族文学特征的。面对这种情况,便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只有用少数民族文字写的反映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的作品,才算少数民族文学。”另一种认为“凡属少数民族人民和作家创作的作品都应归入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不管其使用是何种文字,反映的是哪个民族的生活。”(注: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年8月出版,第2页。)持后一观点的,在注重或专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的学者中较多,因为可以扩充、壮大少数民族文学的阵容。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吴重阳书中第13章为“现代少数民族报告文学”,介绍了三位作家:穆青、华山和萧乾。可是这三位作家的报告文学,可以说与少数民族不沾边,看不出有什么“少数民族文学”的特征。只因他们分属回、壮、蒙族,于是从《雁翎队》到《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从《英雄的十月》到《鸡毛信》(小说),从《刘粹刚之死》到《银风筝下的伦敦》便都成了“少数民族报告文学”,显得名实不相副。还有,哪些作品算是涉及少数民族生活,有时也难分辨。例如,老舍的《骆驼祥子》、《月牙儿》、《四世同堂》等,人们很难考证祥子等主人公的民族身份,作家也并未注意这些人物的民族身份,从书中描绘的生活内容,也不易判断它们就是“少数民族文学”。在某些汉族作家的作品中,也有类似情况。曹禺的《北京人》描写“敬德公”的后人、曾家的崩溃,这曾家会不会是八旗子弟?艾芜从《南行记》到《山野》,其中人物难道没有西南少数民族吗?但要做考证,既困难也似乎不很紧要。归根到底,这是民族交融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这种现象会越来越普遍。因此,有没有必要把由社会进步所产生的民族文化交融成果,又回归为某一个少数民族文学呢?这值得研究。
根据历史实际情况,上述两种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的观点,一严一宽,都可说有其合理性,应该都采用。一种是严格意义上的“少数民族文学”,即少数民族作家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他民族语言文字,描写少数民族生活的。第二种为宽泛意义的,即除去作家的少数民族身份,其作品不具备严格的“少数民族文学”的特征,可单列为一特殊类型。只有这样,才符合既存在多民族文学,又存在民族文化交融成果的历史事实。如果认真一点,还应该注意到第三种情况,即汉族作家收集、整理、改编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以及他们描绘少数民族生活的作品。这类情况不少,尚未有专门的研究。其实这是民族文化交融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同样不应忽视。
各民族间的文化交融,这不仅是一个应该认真记述的史实,而且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大优点,要很好地研究、总结。而为了完成这个重大课题,又先要加强对各少数民族文化特征的研究,这也是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打基础的工作。有人看到了老舍作品中“具有明显的满民族文化特色”,其描绘的生活内容“具有相当的满民族独特的和满、汉融合的特点”,其人物也“具有满民族的民族文化心理素质特点”。但如果对满民族文化特征和心理素质尚无了解,尚无研究;那么上述这些令人感兴趣的观点,便无法与老舍作品的具体分析相结合。所以,现在少数民族文学史中的“老舍”一章,可以一字不易地搬到一般的现代文学史著中去,同样,随便哪部现代文学史著中的“老舍”章节,也可以照搬到少数民族文学史著中来。王瑶在《中国少数民族现代文学·序》中说:“中国文化自身也不是单一的,它必然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即不仅有多元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而且有多元的民族文化。因此,我们在看到中外文化的相互影响和渗透的同时,必须充分注意中国文化内部多元的文化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并且把两者结合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个立体化的研究视角,从而有可能更充分地揭示出中国现代作家、作品及文学史发展的内在丰富性。特别是对现代文学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少数民族作家,这类多元文化背景的研究,尤其重要。可以设想,如果从中外文化、汉满文化以及北京地方文化的综合影响和渗透中去研究老舍,或者注意到汉苗文化以及湘西地方文化对沈从文作品的多元影响,无疑是会对老舍、沈从文的研究工作打开新的思路的。”只有通过具体作家评论和作品分析,把这种各民族文化交融的特点挖掘出来,才能使少数民族现代文学史的编纂,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线。
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另一个问题是,什么是“现代”少数民族文学?汉族现代文学,很明确是始于“五四”文学革命,新文学与旧文学有着明确的界限,新文学的性质也有明确的规定性,即新民主主义的文学。而各少数民族的情况可谓千差万别,复杂多了。不能说从1919年到1949年这段时间里各少数民族的文学,都是现代文学。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少数民族在这一时期,既有同汉族一样正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并且发生了新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还有处于奴隶制社会、封建农奴制社会,甚至极少数处于原始社会状态下的。就是说,在同一个时间,中国社会的发展极不平衡,多种社会形态共处并存。某些少数民族,尚未进入“现代社会”,因而实际上并没有“现代文学”。又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低下,有的少数民族,还没有自己的文字,便只有口头文学流传。从已经编出的那些少数民族文学史来看,作家创作的作品很少,有的水平也不很高;而大量还是民间歌谣、故事、传说等等,有的虽流行于今日,却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那些作品里,看不到“民主”、“科学”之类的观念,更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这种巨大的落差就造成了不宜生硬地用同一的时间,来划定这么多民族的“现代文学”的上下时限,这不可用一刀切的方法。应该实事求是地根据各少数民族文学的实际情况,确定其现代文学起始的时间,而不必一律从1917年或1919年开始。为此,首先要对“现代文学”的内涵做出界定。过去新文学史著中所用的“新文学”、“现代文学”,一般都指的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学;而就各少数民族文学的具体情况而言,“现代文学”应作何规定,是否要与汉族文学完全一致,这是应加以研究的课题。
与此相关,还要照顾到各少数民族的具体发展情况,选择适当的编纂法,不可全用编现代文学史的方法去硬套。例外,少数民族文学往往与其本民族的古代文学,有着很密切的联系,而不像汉族这样,有一个“五四”文学革命,猛烈地批判旧文学,采用新的白话文的形式来取代文言的旧形式。为此,更多地借鉴、采用了外来的形式,至少其外在形态上,与传统的旧文学似乎无多大联系。这一点,鲁迅先生曾明确地说明:“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注: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1935年。)而中国的新文学呢?鲁迅又说:“新文学是在外国文学潮流的推动下发生的,从中国古代文学方面,几乎一点遗产也没摄取。”(注: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中国杰作小说〉小引》,1936年。)如果只就汉族文学而言,这当然是千真万确的。然而,少数民族文学,却因为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别,大多与外国文学没有什么关系。因此,那里的现代文学,便与古代文学、民间文学联系相当紧密。我们可以看到,流传千百年的情歌,改动一两句,便成了歌颂共产党和红军的颂歌。如果在记述其现代文学时,截然与古代文学切断了,也难以给现代文学以较深刻的解释。各民族是否有过自己的“五四”,或者在何种条件下,如何接受“五四”文学革命的影响,这些都要认真加以研究。只有研究好个别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历史,才有可能写好综合性的少数民族文学史或中华民族大文学史。用现在通行的现代文学史的体例套在情况各异的少数民族现代文学身上,便不容易显示少数民族文学自身发展的特点。这就是实践中所已经发现的一些问题,也是少数民族现代文学研究和编纂所面临的新课题。
【原文出处】《民族文学研究》(京)1994年03期第3~8,24页
(责任编辑:罗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