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词”(large word)是民俗学家约翰·米尔斯·弗里从帕里与南斯拉夫歌手穆若·库库如佐维奇谈到一个词“re”(词)中引发思考而提出的一个概念。他是这样下定义的:歌手库库如佐维奇是将一个“词”看作一个表达的单元。这个单元在南斯拉夫口头史诗中起到结构性作用。对他以及其他所有的歌手而言,最小的“词”便是整个诗行。较大的“词”也同样是表达的单元:它们或者是一通讲话,或反复出现的典型的场景,乃至整首史诗故事。“大词”作为歌手的“表演单元”,这一概念涵盖了程式、典型场景或主题、故事范型。最大尺度的“词”被口头理论定义为“故事范型”(story-pattern)。美国学者弗里认为,故事范型是个依照既存的可预知的一系列动作的顺序,从始至终支撑着全部叙事的结构形式。
需要指出的是,弗里所说的“大词”主要是指口头歌手演述口头文本时的创编技巧与法则。这一概念引入到南方史诗的演述语境时,则牵涉到更为复杂的跨文本叙事语域。仪式叙事是南方民族史诗叙事的一个重要表征。
东巴叙事的实质就是仪式叙事,它通过仪式程序组合,借助东巴经书、口头演述、东巴画、东巴舞、东巴音乐等多元仪式要素实现叙事功能。东巴叙事讲述的是种类繁多的神灵与鬼怪的故事,这些大小不等的神灵、鬼怪故事通过仪式叙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故事集群,具有“超级故事”特征;东巴仪式中的“超级故事”和繁杂的仪式系统,与东巴教的意识形态、民众的膜拜行为及神灵信仰等传统指涉性密切相关。
在东巴叙事传统中,作为最大尺度的“大词”东巴故事范型往往受到仪式类型的制约,而仪式类型则与传统指涉性密切相关。传统的东巴祭天、祭署、祭祖、祭三多神、祭山神等岁时传统祭祀有严格的时空限定,这些仪式多为祈福类仪式;而一些由天灾人祸、病痛引起的禳灾类仪式则与个人或家庭的具体情况相关,东巴根据灾祸、病痛根源选择针对性仪式进行禳灾驱邪;也有交叉复合的仪式,如祭署(自然神)类仪式具有祈福、消灾合二为一的仪式性质,这与署类所具有的神性、人性、鬼性合一特征相关联。祈福类的祭署仪式与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内容相关,祭署对象也是以天界署类为主;而消灾类的祭署仪式则与驱鬼禳灾、祛除病痛的内容相关,祭署对象以地上、人间的署鬼为主。祭署仪式中念诵的经书构成了有关署的“故事范型”。这一故事范型的叙事结构也是以传统的“难题出现—举行仪式—难题解决”的三段式为主。但因为署类具有复杂的神、人、鬼等属性,与人类关系时好时坏,善恶难断,所以在故事情节叙事模式与一般的驱恶鬼故事范型有一定的差异,最为突出的是“两个回合”的情节模式,即第一回合:主人公与署遭遇—人类触犯了署类而发生冲突—人类取得胜利;第二回合:署类报复人类,降灾于人类—请东巴举行祭署仪式—双方相安无事。
署类故事结构中存在着大量的程式化的典型场景,如请东巴举行祭署仪式的场景描述:“用白羊毛毡子铺设神坛,用青稞与白米作祭粮……”这些传统指涉性片语、典型场景为这类具有同构同类的故事提供了阅读提示,同时也奠定了这一故事范型的基调。当然,程式化片语及典型场景的应用也有个度的把握,因为故事结构、情节的同质化不同程度地减弱了故事叙事张力及对受众者的吸引力,东巴谙熟此道,他们往往在具体的故事叙述中会采取灵活机动的相应策略来弥补“呆板”、“单调”的叙事缺陷。如在《祭署的六个故事》中,如果按照传统的每个故事都使用“三段式”模式,则意味着过高重复率带来的“审美疲劳”,东巴在此采取了六个故事共用一个开头、结尾,而六个故事情节分别叙述的分合叙事策略,且六个故事的主人公、情节、场景也有着“小同大异”的变化。署类故事或反映人类没有遵守与署签订的互惠互利、舍取有度的契约,或反映人类不愿屈从于署神的作威作福。这些故事的主人公通过与署斗智斗勇取得了和平协商的地位,重新达成了互惠契约关系。
这“限度之内变化的原则”恰好构成了仪式叙事的重要手段,也有力地证明了东巴何以通过仪式类型与故事范型的有机组合(composition)有效地达成传统叙事的创编。
“大词”是从歌手立场出发而提出的,对东巴仪式叙事者——东巴而言,“大词”不仅包括了经书文本、口头文本中的传统性片语、主题、典型场景、故事范型,也涵盖了仪式程序及步骤、仪式主题、仪式类型以及音乐、舞蹈、工艺等多种表演类别。程式是这些大小尺度不等的“大词”的共有特征,也是东巴仪式叙事的核心特征。
(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纳西东巴经籍搜集、释读刊布的深度开发研究”(11AZD07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