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诗言志”本质上属于中国古典诗歌情感理论范畴。“志”是情感的仪式化,是情感的群体性表达,“诗言志”论一开始就是关于情感问题的理论。诗学史上“言志”与“缘情”对立的根源在于对“诗言志”产生初期、《诗》文本形成之前的文学、文化背景缺乏认识,因而导致一系列相关问题认识上的混乱。早期情感理论的发展线索和传统“乐教”与“诗教”的发展逻辑清晰表明,从“言志”到“缘情”的变化并不是情感取舍的转变,而是情感主体由群体向个体的转变,是情感类型选择和功能效应的不同。孔颖达“情志合一”论标志着中国古典诗歌情感理论的成熟。
【作者简介】王秀臣,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诗言志”作为传统诗论“开山的纲领”,对中国诗学理论产生了持续和长久的影响。自魏晋文论家陆机《文赋》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观点以后,“诗缘情”论盛行,“言志”与“缘情”两种诗论开始对立,“有时甚至产生激烈的争辩”①,这种争辩历久弥新,至今尚未停止。两种观点分歧的实质在于对“志”的内涵和“情”“志”关系以及“乐”的情感发生原理与机制存在理解的差异。实际上,“言志”与“缘情”均与“情感”理论相关,由“言志”到“缘情”的理论转变不是两个问题,而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涉及诗歌的理论本质,涵盖关于诗歌创作、鉴赏等多个领域,具有诗歌元理论意义。朱自清先生著名的《诗言志辨》以春秋战国作为研究背景,是对某一特定时期“诗言志”内涵的历史描述,准确的理解“诗言志”必须结合“诗缘情”出现的理论背景作对比研究。在情感视野里,“言志”与“缘情”一脉相承,“志”是情感的仪式化和仪式表达,“诗言志”论一开始就是关于情感问题的理论,是“诗缘情”论的理论来源,源、流的对接清晰展示出中国古典诗歌情感理论的脉络。孔颖达“情志合一”论最终使“言志”与“缘情”统一的理论实质得到确认,中国古典诗学内涵的情感线索得以揭示。
一 早期“诗言志”论的仪式特征、群体特性及其理论内涵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诗言志”命题存在误解,特别是对“诗言志”产生初期、《诗》文本形成之前的文学、文化背景缺乏认识,因而导致对“情”与“志”、“言志”与“缘情”、“诗言志”与“诗缘情”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认识上的混乱。王小盾先生指出:“‘诗’、‘歌’、‘声’、‘律’这四种事物,是处在同一个逻辑平面的事物,而不是文体、表演这两个平面的交叉。‘诗’、‘歌’、‘声’、‘律’所处的逻辑平面也就是仪式表演。正是从仪式表演的角度,才可以看到朗诵、歌唱、乐曲、乐律这四种事物的依次递进。因此,‘诗言志,歌永言’应是一个关于艺术史的命题,而未必是美学或文艺学的命题。”②王先生在此并非否认“诗言志”命题的文艺学性质,而是在强调早期诗学理论与原始艺术的关联。实际上,上古时期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文学,也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早期美学或文艺学命题本质上是艺术史命题,启蒙文学思想正是在对这种原始艺术的认识中孕育形成的。“诗言志”一开始就是关于情感问题的理论,是以“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原始艺术形式为前提,对仪式诗、乐功能区分的理论表述。
1.情感的仪式化与“诗言志”的原始含义
“诗、乐、舞”三位一体为人所熟知,“诗”与“志”的仪式特征却常常为人忽略。上文已经论述“诗、乐、舞”三位一体是诗、乐存在的仪式形态,诗、乐是仪式的核心要素。在漫长的礼典盛行的年代里,诗、乐都是以仪式的方式得以运行,“志”是情感的仪式化,“诗言志”是仪式情感的表达,是礼典运行实践中诗、乐功能的整体呈现。《尚书·尧典》是最早关于“诗言志”命题的文献出处:“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孔疏云:“诗言人之志意,歌咏其义以长其言,乐声依此长歌为节,律吕和此长歌为声,八音皆能和谐无令相夺,道理如此,则神人以此和矣。”这里“八音克谐”的和乐气氛显然是一种典型仪式场景,诗、歌、乐是和乐的组成部分,它们均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分别以不同的声音形式表达人内心相同的“志意”。也就是说,诗、歌、乐虽然声音、声调、节奏不同,但它们指向相同,来源相同,都是人心灵情感的表达,是藏于人内心之“情、志”。正如《乐记》所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郑玄注云:“三者本志”、“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朱自清先生指出,这里有两件事:“一是诗言志,二是诗乐不分家。《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也有‘诗以言志’的话。那是说‘赋诗’的,而赋诗是和乐的,也是诗乐不分家。”③这两件事其实可以合成一件事,即“诗言志”以诗、乐不分家为前提,由此一件事可以推定另一件事:即“诗言志,乐亦言志”。所以,朱自清先生接着说:“乐以言志,歌以言志,诗以言志是传统的一贯。以乐歌相语,该是初民的生活方式之一。”④郭绍虞先生也说:“在当时,乐和诗同样起着‘言志’和教育人的作用。”⑤
“以乐歌相语”是一种浪漫而富于诗意的表达,《礼记·仲尼燕居》引孔子语亦云:“是故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与日常交往的语言不同,乐语是一种表达人心“志意”、人神相和的仪式语言。上引帝命夔典乐,教胄子,就是要训练胄子掌握仪式乐语中“诗、歌、声、律”的运用技巧,培养“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威仪和气质,通过乐语表达人内心“志意”,抒发内在的情感,实现人神沟通,神人以和。《周礼·春官·大司乐》对乐语的种类有更为具体详细的划分,其文云:“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颂、言、语”。据此可知,周代已将仪式乐语分成“兴、道、讽、颂、言、语”六类,严格地说,这六种类型的乐语即是仪式中六种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郑注云:“兴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导者,言古刿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⑥。其中“以声节之”之“诵”就是以“诗”表达,唱着诗表达志意。六种方式皆为乐语,都用以“言志”,“诵”是诗配乐而歌,由于“诗”具有单独表意的特性,因而,诵诗的“言志”特征最为明显,“志”向也最为明确,“诗言志”当是以“诵诗”作为表达方式的典型代表,用以概括乐语的整体功能。“诗言志”即“乐语言志”,是以乐语表达仪式情感。
2.“制礼作乐”与“言志”情感的政治转向
乐语的仪式特性决定了“志”的仪式特点。仪式是一种情感的存在,上古社会中的任何一种仪式都是通过情感的传输表达对先祖或神灵的情感亲和,实现情感连接,并获得由情感为主导的精神体验。由于仪式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与日常生活区别开来,这同时也决定了仪式情感和日常情感的差异性。一方面,仪式情感具有超现实的非理性特征,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反映现实、指导现实的理性特点。仪式中这种情感复杂性的表达主要是由乐语来承担,所谓“乐语言志”、“诗言志”,正是要恰当、有效地传输这种矛盾统一的情感组合。情感的复杂性决定了“志”内涵的层次性和“言志”的艰难。于是,仪式中的情感表达需要“礼”的参与,而且,这种需要变得日益迫切和不可避免。“礼”甚至直接承担起了“道其志”的重任,仪式中的礼、乐须臾不可分离。“礼乐相宜”有效地使仪式中的情感得到节制与升华,也使“志”的内涵得以压缩,外延得以扩展。
礼的参与是乐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周初制礼作乐使礼直接参与到国家重大的政治活动之中,礼和乐在礼典上的结合是“乐”行使政治使命的开始,礼典仪式使乐具有了神圣的政治功能。在礼典盛行的西周时代,礼典的举行是政治运行的主要方式,而诗、乐作为礼典仪式的主体元素,自觉地担当起了传输政治信息的神圣使命,《诗经》中大量作于西周时期的仪式乐歌正是此一时期遗留至今的政治文本。“诗言志”命题相对于此一时期的诗歌生存状况而言,其内涵无疑是整体指向了政治。从此往后,表达人内心“志意”的诗之“志”的外延尽可能向政治领域扩展,它不仅能表达民族、国家的意志,而且能表达个人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就“志”的内涵而言,对政治、教化的强化,实际上是压缩了诗歌情感的表现空间,既然“志”要体现政治意志和政治理想,其情感体验就必须合乎礼的规范,其价值取向就必须合乎群体意志,于是,“志”的感性色彩逐渐隐退,一种具有道德预设和伦理意识的理性情绪逐渐扩展。“诗言志”在礼的框架下成了群体意志的表达和群体情感的宣泄。
3.赋诗风气与“言志”传统在诗中的确立
朱自清先生认为“诗言志”的“志”是“怀抱”的意思⑦,这一解释相对于赋诗风气盛行的春秋时期甚为恰切,“诗言志”命题的“怀抱”心情在这场大规模赋诗实践中得到了落实⑧。赋诗者“言志”、“谕志”,听诗者“观言”、“观志”,“志”的表达和交流通过“诗”得以顺利实现,“赋诗言志”在春秋时期蔚然成风。《汉书·艺文志》云:“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⑨《诗》因为“言志”、“谕志”、“观志”的需要而成为当时异乎寻常的交流方式和表达手段。多数燕飨赋诗虽然还是在乐的配合中进行,但诗已开始呈现独立的、自身的意义,自《诗》文本形成并用之于典礼以来,《诗》还是第一次这样以“义”的方式显示其意义的存在,并将“诗言志”理论付诸“诗”本体的实践。至此,诗“义”在呈现的同时,“诗言志”的内涵也已由以声为主要表述途径的“乐言志”方式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诗”本体“言志”,并由此确定了诗创作意义上的“言志”传统。诗“义”言志方式的出现逐渐使诗的言志观念深入人心,“志”的内涵逐渐增加了带有强烈理性色彩的理想、抱负或某种道德预设,“感于物而动”所引发的原初情感体验开始向个人情感抒发方式转化。直至魏晋时代,当“诗缘情”理论对诗之情感再次予以重视时,情感内涵实际上已经个性化,诗的抒情传统由仪式用诗、赋诗、引诗的群体表达方式转向了真正创作意义上的个性表达。
内容摘要:诗学史上“言志”与“缘情”对立的根源在于对“诗言志”产生初期、《诗》文本形成之前的文学、文化背景缺乏认识,因而导致一系列相关问题认识上的混乱。早期情感理论的发展线索和传统“乐教”与“诗教”的发展逻辑清晰表明,从“言志”到“缘情”的变化并不是情感取舍的转变,而是情感主体由群体向个体的转变,是情感类型选择和功能效应的不同。孔颖达“情志合一”论标志着中国古典诗歌情感理论的成熟。
关键词:诗歌;诗言志;仪式;表达;情感理论;合一;毛诗序;道德;音乐情感;孔颖达 作者简介:二 诗、乐的情感相通性与《乐记》情感理论的构建
在乐的世界里,汇集着人类喜、怒、哀、乐各种情感,乐的本质是“情”,乐论即情感理论。《礼记·乐记》系统地构建起了关于音乐的情感理论,从阐述音乐情感的发生机制开始,《乐记》深入探讨了音乐情感的表现形式、审美特征和运行模式,是对先秦情感理论的全面总结,代表了此一时期情感理论的最高成就。诗、乐情感具有相通性,《乐记》情感理论实质上已经包含了对早期诗歌情感的阐释,“诗言志”本质上属于《乐记》的情感理论范畴。
1.感于物而动:音乐情感的发生机制
《乐记》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认为人心是情感的原发地,人的内心天然储藏着情感,音乐产生于对人情感的表达;“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人内心的情感活动来源于外物对人心的触动,人心受外物的影响而产生萌动,最初表现为单一的“声”,不同的“声”相互应合产生变化而成为“音”,“音”配合干戚羽旄进行舞蹈而成为“乐”,“声”、“音”、“乐”分别代表情感生发由原“声”形态过渡到艺术形态的阶段和过程,“感于物而动”首次深刻揭示出乐的情感本质和情感的真实来源:
物←→心←→乐(音、声)在物、心、乐的相互关系中,心是核心,物作用于心,乐(音、声)是心的表现。物作用于心的程度不同,心的反应深度也会有差异,于是乐(音、声)表达感情的种类和方式各异。实际上,外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作用于心的深度完全取决于人的接受程度,人的感知能力不同,外物的感染力会有很大差异,心主宰着情感发生和活动的全部过程。
《乐记》认为,人心具有动和静两种天然本性,一方面,“人生而静”,心具有贮藏巨大心智感情的能力,另一方面,“感于物而动”,心又具有感物而动的强烈本能。动和静既对立又统一,频繁地给人的身心带来情感的冲击,人天然地处于情感矛盾之中,情感是人的天赋秉性。然而,情感的无端发泄必将造成情感的灾难,“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天理灭,人欲穷,“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基于此,《乐记》警告性地提出“以道制欲”。对人心无穷的情感欲望必须加以节制,于是“感于物而动”的人类“性之欲”本能有了“性之端”作为“德”的前提。“德者,性之端也”,“德”被认为是人性的发端和根本,与“性之欲”的情感是人的天赋秉性一样,“德”是另一种天赋的道德属性,这一属性因“感于物而动”的人类“性之欲”本能而显得更为重要,这也为《乐记》进一步阐释礼、乐关系做了充分的理论铺垫。
2.情深而文明:音乐的情感表现功能
“感于物而动”所产生的喜、怒、哀、乐等各种情感和人的生理、心理相联系,并以音、声的方式呈现。《乐记》云:“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反映情感的音、声实际上反映的是人的心声,表现的是人对周围世界的情感态度,从此一角度而言,音、声是人类情感活动的晴雨表。由于人类情感的复杂性,音、声所表现的内涵也具有多义性,“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的乐更具备了反映社会政治、伦理、风俗的特殊功能和移风易俗的神奇力量,心(感情)、乐(音、声)、物(社会)三者因此构成互相影响的循环模式:
心(感情)←→乐(音、声)←→物(社会)《乐记》详细阐释了后二者乐(音、声)与物(社会)之间的互动和关联,人的情感活动因此由感性上升到了理性,声音之道,与政通,也与伦理通。《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又云:“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二者双向互通的循环关系表明人心“静”的本性是相对的,而“动”的本能是绝对的。一方面,心会“感物而动”,必须重视对情感的管控和调节;另一方面,乐(音、声)对人心又具有反作用,感乐而动会使人心产生新的情感,对不同的乐要有选择、要区别对待,择其善者而用之,“善则行象德矣”。
乐具有表现各种情感的强大功能,不同的乐也会激起人不同的情感反映,这一点在《乐记》中阐释得尤为详尽。由人心感物而生的情感是乐的来源,乐又反作用于人心使情感发生变化,对这一双向互动关系的阐释,使乐的情感功能得到全面揭示,从而再次为礼、乐关系的论述提供了理论依据。
3.情见而义立:音乐情感的审美特征
情感以乐的形式表现是生理与心理、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诗、乐、舞”分别以不同方式表达“感于物而动”的内心情感,虽然途径不同,然殊途同归,目标一致。《乐记》云:“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又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显然,《乐记》承认诗、歌、舞、乐器在情感表达的方式上是互相依存又各有分工,诗、歌、舞生动、形象,和人的内心世界直接相连,是表达的主体途径,“金石丝竹,乐之器也”,乐器以联想、想象、抽象的方式辅佐上述三者完成感情的完整表达,进而获得感性上的情感愉悦和理性上的精神启发。乐作为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早期艺术的普遍形态,音乐情感呈现出仪式性和综合性的审美特征,它以理论元形态的方式成为后世诸多种艺术形式的理论源泉,为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乐记》认为乐“以真情为美”:“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乐是人真情的外泄,同时,乐又能“反情以和其志”,来源于人心情感的乐反过来作用于人心而引起新的情感,这是“感于物而后动”的人心和乐之间真切的情感交流和情感升华,唯有真情才能实现顺畅的循环与互动。关于乐之真情特性孔颖达对《关雎·序》“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的《正义》曾有过十分精彩的论述。《正义》曰:“设有言而非志,谓之矫情,情见于声,矫亦可识。若夫取彼素丝,织为绮縠,或色美而材薄,或文恶而质良,谓善贾者别之。取彼歌谣,播为音乐,或辞是而意非,或言邪而志正,唯达乐者晓之。”这一段引述包含了孔氏丰富的诗学思想,而其中关于乐之真情的阐释最为凸显,这与《乐记》“唯乐不可以为伪”的思想相吻合。钱锺书先生对孔氏这一观点也曾有过相关的论述。⑩《乐记》关于乐“以真情为美”的论述得到后世历代学人的确认。
“以德音为美”是《乐记》对乐审美特征的另一层揭示。《乐记》云:“乐者,德之华也”、“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圣人作为鞉鼓椌楬埙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德的规定性高出了普通的情感体验,它指向人的灵魂深处,是乐之情感的高级境界。在构成乐情感内涵的多种元素中,德占领着制高点,具有统揽其余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如果说“真情”和“德音”是乐之情所体现的两层属性,那么结合这两层属性的最佳审美状态是“和”,“中和之美”是乐之情感的综合表征。具备“中和之美”的“和乐”与“真情”和“德音”两种属性相联系,情感特征表现为“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从而与作为“怨以怒”的乱世之音和“哀以思”的亡国之音彻底区别开来。以哀、怨为情感标志的淫乐对人心和社会所带来的极大危害更加彰显出“和乐”之重要和美好,由此,“制礼作乐”的紧要性和迫切性从另一个侧面再一次得到强化。
4.以礼节情:音乐情感的运行模式
以“真”、“德”、“和”为特征的音乐情感明显区别于人之常情,人不能无休止地任凭人欲本能地发泄,而节制情感的有效方式是节制人欲,节制人欲的方法是制礼乐。《乐记》云:“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对人自身欲望的节制成为音乐情感模式运行的可靠保证。《乐记》甩大量篇幅系统阐释了人心基于“感于物而动”的音乐情感发生、运行的机制和原理,揭示了音乐情感的特征和内涵,然而,阐释的目的不在于乐而在于礼,对乐不厌其烦的分析是对礼必要性的反复论证。“礼乐相须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11)是整篇《乐记》的题旨。从《乐记》的论证方式和结构而言,上述用意也特别明显。我们看到,《乐记》论“乐”,几乎处处以“礼”并举,礼乐对比论证的方式特别清晰,也十分精彩。
礼的节制使音乐情感中“德”的运行有了保障,一方面,“礼节情”,礼对人的情感予以理性节制,排除了非“德音”之音;另一方面,礼主“敬”,礼“敬德”,“敬”使礼和乐发生情感上的直接关联,并保证了“德音”情感的合理性。正是礼“毋不敬”的坚守使得礼乐相宜之情转化为超越日常经验情感而成为理性的道德情感。李泽厚先生说:“这道德情感……不是同情、怜悯、或爱,不是什么‘恻隐之心’,而只是‘敬重’。同情、怜悯、爱或‘恻隐之心’都与动物本能性的苦乐感受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敬重’却是一种与动物本能毫无关联而为人类所特有的情感。这是一种由理性(即经理知确认)出发而产生的情感。”(12)结合康德关于道德感情的论述,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中,李泽厚先生对这种极不普通的道德情感解析更为详尽。(13)礼乐偕配中的音乐情感即是理性战胜人性、道德战胜情欲的道德感情,那种“强制自己,压抑利己、自私、自爱、自负而屈从道德律令”的力量正是来源于“礼”。礼使音乐情感按照一种独特的模式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有序地运行了数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