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探溯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开山纲领“诗言志”说所揭示“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中萌发“和谐”价值源,先秦元典及诸子百家“和谐”观奠定中国古代文论批评思想基础。形成天人合一、虚实相生、心物交感、神与物游、文质彬彬、情景交融、意与境偕、形神兼备的文艺审美观与艺术辩证法,确立真善美和谐统一的核心价值取向,建构中国古代文论批评一脉相承、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以及中国特色的当代文论批评体系具有现实意义。三、儒道思想奠定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根基真善美和谐观,不仅作为中国古代儒道释思想的核心价值观,而且作为中华民族及其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形成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价值源。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真善美;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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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开山纲领“诗言志”说所揭示“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中萌发“和谐”价值源,先秦元典及诸子百家“和谐”观奠定中国古代文论批评思想基础,形成天人合一、虚实相生、心物交感、神与物游、文质彬彬、情景交融、意与境偕、形神兼备的文艺审美观与艺术辩证法,确立真善美和谐统一的核心价值取向,建构中国古代文论批评一脉相承、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以及中国特色的当代文论批评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关 键 词: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真善美/核心价值观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学批评机制研究”(13YJA751063)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利群(1952-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文艺理论与批评、古代文论。

 

  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和谐”构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谐美”审美价值取向、文艺真善美的永恒追求,都蕴含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和谐”基因,形成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头之一——“和谐”价值源。本文侧重于从中国文论批评价值取向研究视角,探溯“和谐”价值源发生、生成、建构的渊源与传统,这对于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促进当代中国特色的文论批评体系建设,培育文艺审美的核心价值观具有现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和谐”内涵及其历史文化溯源

  “和谐”构词由“和”与“谐”组成,从文字学及语言文化学角度阐释其内涵以及发掘其文化意义应该首当其冲。

  先言“和”。《说文解字》释“和”:“相应也,从口禾声。”[1]指声音及其六律协调相应。《辞源》释“和”义项主要有:一是“合顺,谐和。《易·乾》:‘无约而请和者,谋也。’”三是“温和。见‘和风’。”四是“调和。《国语·郑》:‘和六律以聪耳。’含有相反相成之义。《左传·昭二十年》:‘和如羹……’此以水火相反而成和羹,比喻可否相反相成以为和。”[2]可见,“和”原义指六律相应协调之和声,引申或衍生为和谐、和顺、协和、和平、和气、温和、中和、合和等,由此可见“和”是一个元范畴,具有本元性、衍生性、开放性特征。

  次言“谐”。《说文解字》释“谐”:“詥也,从言皆声。”[3]指声音协调融洽。《辞源》释“谐”,主要含义为:“合和,协调。《书·舜典》:‘八音克谐,无相夺伦。’《左传·襄十一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4]可见,“和”与“谐”基本同义,均来源于“声”“音”“乐”的五声、八音、六律的协调与和谐。因此,“和谐”之义,《辞源》:“协调。《左传·襄十一年》:‘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晋书·挚虞传》:‘施之金石,则音韵和谐。’”[5]“和谐”既为并列合成词,指“和”与“谐”,亦“和”即“谐”或“谐”即“和”,两者互文互释;又为因果关系合成词,以“和”为因所致“谐”之果,或以“谐”为因所致“和”之果,实则互为因果关系。以上所释无论怎么理解,都没有脱离“和谐”的合和、协调、统一的基本含义。

  从民间话语角度分析其字源与词义,有论者认为:“和”由“禾”“口”构字,来源于农耕文明的稻禾种植物,义指能够满足物质需求的口腹之乐亦可谓“和”;“谐”由“言”“皆”构字,义指语言声音协调融洽,能够满足精神心理需求表达的诉说之畅快愉悦亦可谓“谐”。因此,“和谐”往往被民间理解为人人皆有口饭吃、人人皆有发言表达需求之权利,因此赋予“和谐”以平等、民生、民主、民权之色彩,从而延伸扩大其含义与内涵,成为表达人们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及其满意程度状态的一种描述方式。

  基于“和谐”之义,将其作为中华文化的元范畴,集中表达出中华文化的特质特征,既可谓和谐文化性质,亦可谓中华文化渊源。从“和谐”作为价值观及其价值取向而论,可谓中华文化价值源。在中华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古代文论批评传统,也是基于“和谐”价值源形成文艺观、审美观、文论批评观及其和谐美核心价值取向。朱自清《诗言志辨》提出“诗言志”是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开山的纲领”,亦即中国古代文论批评源头及其始发点,其中蕴含“和谐”价值源,由此构成“诗言志”的和谐价值取向。

  “诗言志”出自中国最早的元典,即被称为“上古之书”的《尚书》。“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6]此言所指背景语境为尧舜时代,即上古时期氏族部落联盟时代,亦即原始文明向华夏文明过渡时期,是一个神话与传说、尽神事与尽人事、巫与史交织交融的时代。此言所描述的内容是作为氏族部落联盟首领的舜“帝”命“夔”以“典乐”之过程,亦即诗—乐—舞循序渐进地表现过程,不仅揭示上古之“乐”为诗乐舞三位一体构成,而且是伴随祭祀仪式活动而展开的行乐过程。上古祭祀仪式尽管与原始巫术、原始宗教祭祀仪式有所区别,但仍然保留一些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遗迹;同时,也与此后周代礼乐制度中的祭祀仪式有所不同,但祭祀仪式所包含的秩序、程序、序列、规矩等内在逻辑,蕴含礼仪及其礼制萌芽,“典乐”必须遵循祭祀仪式的内在之“礼”,故祭祀之乐所蕴含的礼乐之和内在逻辑直接导向此后礼乐制度及其礼乐文化构建。在此背景语境下,除祭祀之乐所蕴含礼乐之和内在逻辑外,此言还可从三方面发掘“和谐”价值资源:一是“教胄子”之“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中包含温柔敦厚、宽厚包容、谦虚谨慎、刚柔兼济的人性人格及其为人处事之道,其乐教诗教旨归导向中和之美的核心价值取向;二是基于音乐声韵、节奏、韵律及其相互协调的形式构成及其形式美规律,产生“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效果,与“和谐”来源于音乐形式自身的内在逻辑之本义吻合,其“律和声”与“八音克谐”刚好组成“和谐”范畴;三是祭祀仪式中的诗乐舞功能作用直接指向“神人以和”目的,亦即祭祀所达到的人与神交流沟通以达和谐目的,凸显诗乐舞敬神、娱神、乐神的功能作用,其中寓含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协调、调节以致和谐的趋向。因此,从上下文关系及其全文整体看,“诗言志”无论是“诗”还是“志”,也无论是“诗者志也”还是“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均包含“和谐”的内在机理与辩证逻辑,构成“诗言志”核心价值取向,形成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

  从“诗言志”渊源及其缘起追溯,从上古时期的祭祀仪式渊源及其缘起继续往上追溯,“和谐”价值源发生与生成可谓源远流长,可在史前文明或原始文明发生过程中窥见端倪。史前原始先民基于存在、生存、生产、生活、繁衍需要以及人与自然矛盾,不仅立足于社会实践活动在改造世界的同时改造人自身,由此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而且着眼于人与自然关系对其生存环境、对象、现象的感知与认识,由此产生“泛神论”“万物有灵论”“神灵附体”等原始观念,基于此产生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生殖崇拜等精神信仰与心理慰藉系统,形成原始巫术、原始宗教及其祭祀仪式,以期通过神灵协调、调节人与自然关系以达和谐。史前艺术或原始艺术作为“艺术前艺术”[7]基于此而发生,无论神话还是传说,也无论原始岩画还是原始歌谣,抑或伴随祭祀仪式而产生的诗乐舞,都必须具备敬神、祈神、娱神功能作用,以期通过“神人以和”达“天人以和”目的,使人与自然、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协调与调节以趋向和谐。由此可见,上古时期基于“神人以和”发生的“诗言志”与史前基于“神人以和”发生的原始巫术、原始宗教及其祭祀仪式可谓一脉相承。因此,“和谐”价值源生成是一个发生、生成与建构过程,其渊源与缘起具有艺术发生学意义。

  除此之外,“和谐”价值源缘起还基于人类对自身与外界形式构成的感知与认识。人体生理构造的外观形式构成及其动作行为,无论是其功能作用,还是其价值意义,无不与对称、平衡、均匀、协调、整齐、统一、运动的形式构成与内在逻辑关系所形成的和谐价值有关。推己及类,推人及物,自然界天地万物如同人体结构一样,日月星辰、江河湖海、高山峻岭、鸟兽虫鱼、花草丛木、春夏秋冬等自然现象遵循自然之道、万物之理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井然有序、生生不已,构成自控制、自调节的自然法则与生态系统,其形式构成与结构逻辑中必然蕴含内在的调节、协调、协调机制,吻合自然和谐之道、生态和谐之理。由此可见,“和谐”价值源缘起及其原因探讨不仅具有人类学、伦理学、文化学、社会学意义,而且也具有生态学、环境学、生物学意义。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开山纲领“诗言志”说所揭示“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中萌发“和谐”价值源,先秦元典及诸子百家“和谐”观奠定中国古代文论批评思想基础。形成天人合一、虚实相生、心物交感、神与物游、文质彬彬、情景交融、意与境偕、形神兼备的文艺审美观与艺术辩证法,确立真善美和谐统一的核心价值取向,建构中国古代文论批评一脉相承、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以及中国特色的当代文论批评体系具有现实意义。三、儒道思想奠定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根基真善美和谐观,不仅作为中国古代儒道释思想的核心价值观,而且作为中华民族及其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形成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价值源。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论批评;和谐;价值源;真善美;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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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先秦元典的“和谐”说建构文艺审美核心价值观

  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和谐”不仅是元范畴,而且也是核心范畴;不仅是文化范畴,而且也是哲学范畴;不仅是价值范畴,而且也是价值源本体范畴。“和谐”所具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辩证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及其价值取向意义,无论对中华文化传统及其中华民族价值观还是中国古代文艺审美观都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与意义。

  除《尚书》所言“诗言志”及其“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百兽率舞”中阐发基于祭祀仪式的诗乐舞“和谐”价值源发生外,“和谐”含义中所蕴含源流、规律、秩序、规矩、法则等内涵与外延之论均有所依据。《尚书·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由此阐明“文籍生”而“王天下”之和谐;《虞夏书》之《尧典》“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舜典》:“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阐明“柔远能迩,惇德允元”之德“协和万邦”“蛮夷率服”以致和谐。以及《大禹谟》:“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皋陶谟》:“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之“九德”。《益稷》:“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五子之歌》:“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关石和钧,王府则有。”至于《周书》所记载周代制度、政治、祭祀、哲学、文化所涉“和谐”内容更为丰富。《洪范》:“禹乃嗣兴,天乃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父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所载“洪范九畴”,即周制九种大法,旨在制定协调、调节自然与人伦、神事与人事、德行与政治关系,达到“邦诸侯,班宗彝”的和谐天下的目的。《尚书》所载上古之事,包括从原始氏族社会到部落联盟尧舜禹传说时期及其夏商周(西周早期)华夏文明生成时期,所载神话传说、氏族聚合、部落联盟、巫术宗教、祭祀礼乐、制度文化、政治军事、人伦道德、农耕生产、自然灾害等丰富内容中以“和”“合”“谐”“协”“同”等用词造句孕育与萌发“和谐”价值源萌芽,由此形成互证互释,拓展“和谐”价值源发生渠道以及生成建构过程。

  先秦其它文献元典所载历史源流以及诸子百家论著学说,亦可印证和建构“和谐”价值源发生说。因此,先秦可谓“和谐”说滥觞期,亦可谓奠定“和谐”文史哲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的奠基期。

  春秋时期鲁国史官左丘明所撰《左传》,即《左氏春秋》或《春秋左传》,所载历史年代为春秋时期,系统记载这一时期各国政治、祭祀、经济、军事、文化等历史事件,其中包括诗乐舞等文艺审美状况,形成较为自觉的“和谐”意识观念及其和谐美价值取向。基于“和谐”,《左传》最重要的是提出“和如羹”说。《左传·昭公二十年》载:“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弛而造焉。公曰:‘惟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晏子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醘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8]这段话采用比喻方式,从外交关系入手,以调味到调乐为比喻,通过辨析“和与同异”而提出“和如羹”观点,继而以其之理推及音乐之音符、声调、节奏、旋律的协调搭配以成“和乐”之道,其中阐明相反相成、相辅相成、有无相生、相济相补的辩证思维方式及其协调、调节以趋和谐的方法,旨在达到“平其心,成其政”“心平德和”以及“君子和而不同”的目的。

  《国语》所载:“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枢纽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聪则言听,明则德昭。听言德昭,则能思虑纯固”;“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诗以道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极,极之所集曰声,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9]以“听和而视正”阐发和谐美价值取向,以“声以和乐,律以平声”阐发乐声的“和”与“平”价值取向,奠定以乐观政的思维方式与和谐美价值取向基础。

  《周易》基于巫史结合、尊天命与尽人事交织的思维方式及其“卦象”与“爻辞”逻辑关联的感物与推演方式,将人事放置在宇宙天地之间的更大视野中认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神、人与自我关系,进而阐发宇宙、天地、乾坤、阴阳、刚柔、尊卑、变通等对立统一规律及其朴素辩证法思想。《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系辞上》:“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从哲学及其宇宙观视角阐发天人和谐之理,为“和谐”价值观形成奠定哲学基础。

  《礼记·乐记》以周代礼乐制度构成中的“礼”与“乐”关系论述,阐发“和谐”观及其功能作用与价值意义。“礼”与“乐”在对立统一规律中具有重要位置与作用,不仅为礼乐制度提供逻辑性、合理性与合法性依据,而且提供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的理论依据,建构起基于“和谐”价值源生成的思维模式与行为方式。“礼乐”遵循对立统一规律与法则,形成彼此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依托、相互交融的和谐统一关系。《礼记·乐记》是讨论礼乐和谐关系最为完备的文献,《乐本》:“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乐者,通伦理者也。”“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乐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礼》:“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辨者其礼具。”“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乐施》:“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乐化》:“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勿与争执,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以“和谐”观之,“礼乐”范畴无疑为乐之“和”与礼之“谐”构成,两者遵循“和谐”之道以通“礼乐”之理。由此推动礼乐制度建立与建设,同时也推动“和谐”价值源生成及“和谐”观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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