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岁的女儿米妮一直喋喋不休。
我家的窗户正对着街道。我正在专心写小说的第十七章。突然,米妮停止了玩耍,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喀布尔本地人!”确实有一个喀布尔人在街上慢慢走着。他穿着一套又大又脏的喀布尔服装,戴着一顶高高的头巾。提着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几天后,一天早上我正要出门,突然我惊讶地发现米妮坐在门口的长椅上,和坐在她脚边的喀布尔大男人有说有笑。除了她的父亲,我的小女儿似乎从未见过如此耐心的听众。她的小纱丽的角落里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这是她的客人们送的礼物。“你为什么给她这些东西?”我说,从巴那取出一只银角,递给他。那人漫不经心地拿了起来,扔进了口袋。
太糟糕了,当我一个小时后回来的时候,我发现那个不祥的银角引起了两倍于它的麻烦!因为喀布尔人给了敏妮一只银角,她的母亲看到了这个闪亮的小圆东西,就不停地问:“你从哪里得到这个小角的,路易斯安那?”
“喀布尔给我的,”敏妮高兴地说。
“从喀布尔!”她的母亲惊恐地喊道,“哦,敏妮!你怎么能拿他的钱?”
"我不想要它,是他主动给我的。"米妮几乎哭了。
后来才知道米妮和喀布尔人没有第二次见面。每次小贩来的时候,他总是用干果贿赂敏妮贪婪的心。
他赢得了米妮的信任。
我看到他们经常说有趣的笑话,这给他们增加了很多乐趣。米妮微笑着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像个小大人一样低头看着这个高个子男人:“哦,喀布尔人!喀布尔人民!你口袋里有什么?”
他用登山运动员的鼻音回答:“一头大象!”也许这并不好笑,但这两个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在我看来,这种儿童和成人之间的对话包含着非常迷人的东西。
米妮的妈妈是一个非常胆小的女人。因此,她对这个喀布尔人充满了怀疑,并经常提醒我注意他的行为。
每年一月中旬,这个喀布尔人都会回到他的国家。当他要离开时,他总是忙着挨家挨户讨债。今年,他抽出时间去看明妮。其他人可能认为他们有一个秘密协议,因为如果他不能在早上来,他将总是在晚上来。
在他决定离开的前几天,一天早上,当我正在书房看校样的时候,我突然听到街上有一声巨响。我向外望去,看到喀布尔的人被两名警察带走,后面跟着一群看热闹的孩子。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被遗忘了。我们仍然在原来的地方做同样的事情。我们很少或从来没有想到这个曾经自由的登山运动员在监狱里消磨时间。
年复一年。又是一个秋天,我们为敏妮的婚礼做准备。从清晨开始,房子里就充满了噪音和喧嚣。一个男人走进来,恭敬地鞠了一躬,站在我面前。原来是喀布尔人。
“这里正在举行婚礼,”我说。“我很忙。过几天你能回来吗?”
那人的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他不满意地看了我一会儿,说了声“再见”就出去了。
我觉得有点抱歉,刚想给他打电话,发现他已经自动转回来了。他走近我,把他的礼物递给我,说道:“先生,我带来这个是为了给这个小个子男人送礼物。你能帮我把它给她吗?”
我接过来,正要给他钱,但他抓住我的手说,“你真好,先生!永远记住我。但是不要给我钱!你有一个小女孩;我家里也有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女孩。当我想起她时,我会给你的孩子带些水果——我不想赚钱。”
泪水涌上我的眼睛。我忘了他是一个可怜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但是,不,我哪里比他更好?他也是一个父亲。
我把米妮叫了出来。她穿着红绫,看着她额头上的檀香糊,打扮成新娘。羞愧地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一幕,喀布尔人表现出惊讶——他无法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
她脸红了,在他面前低下了脸。我想起他第一次遇见米妮的那一天,我深受感动。
她离开后,喀布尔人吁了口气,坐了下来。婚礼的号角吹响了,温暖的秋日阳光普照四周。在漫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已经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纸条,说:“回到你的家乡和你的女儿身边。愿你们团聚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好运!”
有了这份礼物,婚礼将不得不取消。但是我认为这个婚宴特别精彩。因为我想,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父亲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他会再见到她的女儿。
(冰心、倪培庚译,有删节)
7.下面对这篇文章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欣赏是不正确的()(3分)
A.这部小说对环境描写不多,但它有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功能。例如,写明妮婚礼上的秋日,自然地将当时的环境氛围和人物的感受结合在一起。
B.这些小说是精心挑选的。泰戈尔关于喀布尔人民和“我”家庭之间互动的言行是一丝不苟的,但是关于喀布尔人民的日常工作、监狱生活和未来趋势,他还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C.辛格擅长详细描述。从塞满零食的小纱丽到奢华的红色丝绸连衣裙,这种变化反映了米妮的成长,也让她与喀布尔人的关系自然发生了变化。
D.小说中人物之间的对话是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全文自然而巧妙的结合也使故事特别感人。
8.叙事视角的特征通常由叙述者决定。常见的有第三人称叙事、第二人称叙事、第一人称叙事和人称变化叙事。本文使用哪一个?请谈谈这种安排的好处。(6分)
9.倪培庚在泰戈尔的诗化小说中写道:“契诃夫善于刻画人物,简洁而深刻;莫泊桑擅长描绘世界,辛辣而机警。泰戈尔擅长表达情感和振奋人心。”倪培庚所谓的“善于写情感,善于振奋人心”是什么?请根据这篇文章做一个简要的分析。(6分)
回答:
7.(3分)分析:一场婚礼上的秋日,加上它前面喜庆活泼的“婚礼号角”,是一个温暖明亮的环境,对比了喀布尔人民的恍惚和感伤的心情。相反,这个场景是写悲伤的快乐场景,不能说是“当时环境氛围和人们情感的自然融合”。这个选择对小说中的情景关系有错误的理解。
8.(6)参考点: (第一人1点,分析1.2点;分析指向2: 4。分析得3.5分,共6分。(1)第一人称叙事,“我”作为叙述者串连起整个故事,让读者跟随“我”观看喀布尔人与米妮的互动,情节自然流畅。(2)第一人称叙述和对“我”的有限了解使小说的叙述集中在喀布尔人和米妮之间的互动上,省略了其他次要部分,情节细致清晰。(3)第一人称叙述易于表达情感。(或心理描写),这使我对喀布尔人的欣赏、厌恶和同情在细节上发生了具体的变化,使我的感情真挚感人。(或者它在阅读中有替代感,缩短了读者和作者之间的距离。)。(4)第一人称叙事,“我”的身份与作者相同,也是作家,使小说故事读起来仿佛真实,非常可信(或仿佛泰戈尔通过“我”口叙述的浪漫)。(5)第一人称叙事可以突出人物和主题。通过“我”对喀布尔人民情感和态度的改变,喀布尔人民的善良和友谊得到了彰显,对父爱的理解和赞美也得到了体现。
9.(6分)参考点:(回答1.2分;回答2.4分;回答3.6。(1)喀布尔人和米妮之间温暖而愉快的关系和玩笑;(2)喀布尔人对米妮始终如一的温柔和关心(或喀布尔人见面后提到米妮时总是微笑);(3)喀布尔人对女儿的思念(或喀布尔人收集和展示女儿小手印的温馨场景);(4)“我”欣赏喀布尔人和米妮之间的玩笑和友谊(或“我”相信喀布尔人会和米妮交往);(5)“我”和喀布尔人民都是人类之父,对他们怀有同情和怜悯,最终让喀布尔人民见到了他们的女儿。(6)“我”帮助喀布尔人民返回家园,再次见到他们的女儿,并为此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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