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华菅兮,白茅束兮。
之子之远,俾我独兮。
英英白云,露彼菅茅。
天步艰难,之子不犹。
滮池北流,浸彼稻田。
啸歌伤怀,念彼硕人。
樵彼桑薪,卬烘于煁。
维彼硕人,实劳我心。
鼓钟于宫,声闻于外。
念子懆々,视我迈迈。
有鹙在梁,有鹤在林。
维彼硕人,实劳我心。
鸳鸯在梁,戢其左翼。
之子无良,二三其德。
有扁斯石,履之卑兮。
之子之远,俾我疧兮。
注释:
菅:多年生草本植物,又名芦芒。
译文:
开白花的菅草呀,白茅把它捆成束呀。
这个人儿远离去,使我空房守孤独呀。
天上朵朵白云飘,甘露普降惠菅茅。
怨我命运太艰难,这人无德又无道。
滮水缓缓向北流,灌溉稻子满地头。
长啸高歌伤心怀,那个美人让人忧。
砍那桑枝作柴烧,放入灶堂火焰高。
想起那个大美人,痛心疾首受煎熬。
宫内敲钟钟声沉,声音必定外面闻。
想起你来心难安,你看见我却忿忿。
秃骛就在鱼梁项,白鹤就在深树林。
想起那个大美人,实在煎熬我的心。
鱼梁上面鸳鸯站,嘴巴插在左翅间。
这个人儿没良心,三心二意让人厌。
扁平石块来垫脚,踏在上面人不高呀。
这个人儿远离去,使我忧愁病难消呀。
赏析:
《卫风-氓》
第一章以菅草和白茅相束起兴,映射夫妇之间相亲相爱正是人间常理。其中的菅草白华和茅草之白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与《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相参证,可见“白茅”在当时是一个常用的带有象征意义的意象。本来常理不言自明,可是现在偏偏是“之子之远,俾我独兮”。一正一反,奠定全诗凄婉而让人心寒的悲剧基调。
第二章以白云普降甘露滋润那些菅草和茅草,反兴丈夫违背常理,不能与妻子休戚与共。虽然从字面上看是白云甘露对菅草茅草的滋润与命运之神对被弃女主人公的不公平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和映射关系,但实际上看似怨天实为尤人,矛头所向实际是这不遵天理的负心丈夫。
孙毓说,以为硕人指申后,朱熹《诗集传》以为硕人指幽王。揆诸原诗,以下提及硕人的两章都以物不得其所为喻,暗指人所处位置不当。郑玄笺解“硕人”为“妖大之人,谓褒姒”,与诗意合。话锋既转,下一章的感叹就显得自然而贴切了。
第四章承前三章反兴之意,以桑薪不得其用,兴女主人公美德不被丈夫欣赏,反遭遗弃的命运。故王先谦云:“诗人每以薪喻昏姻,桑又女工最贵之木也。以桑而樵之为薪,徒供行灶烘燎之用,其贵贱颠倒甚矣。”与自身命运相反,“维彼硕人”,想起那个“妖大之人”现在却媚惑丈夫取代了自己的位置,这一切实在是煎熬人心的事情。
丈夫的轻薄无情显得更为鲜明。
第六章诗意与第四章相近,以鹤鹙失所兴后妾易位。同时鹤的洁白柔顺和鹙的贪婪险恶与申后和褒姒之间存在着隐喻关系。“妖大之人”的媚惑实在是女主人公被弃的一个重要原因,难怪她一次次地“维彼硕人,实劳我心”,想起那个妖冶之人就不能不心情沉痛了。
诗最后一章以扁石被踩的低下地位兴申后被黜之后的悲苦命运。被遗弃的妇人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命运,“之子之远,俾我疧兮”。面对茫然不知的前途,必然忧思成疾。朱熹《诗集传》以为“扁然而卑之石,则履之看亦卑矣。如妾之贱,则宠之者亦贱矣。是以之子之远,而俾我疡也”。此说可备一解。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诗的首章以咏叹始,三句以“兮”煞尾,末章以咏叹终,亦以“兮”字结句。中间各章语气急促,大有将心中苦痛一口气宣泄干净的气势。缓急之间,颇有章法,诵读之时有余音绕梁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