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赏析之风颇为流行,但我认为这类文章并不好作。尤其是讲《诗三百篇》中的作品,首先须通训诂,其次还要明诗旨。因为风、雅、颂距今已远,其可赏析处往往即在字、词的训诂之中。加以旧时奉三百篇为经典,古人说诗每多附会;不明诗旨便如皓天白日为云霾笼罩,必须拨云见日,始能领会诗情。这里姑以《关雎》为例而申说之,惟不免贻人以老生常谈之讥耳。
时至今日,大约没有人再相信《毛诗序》所谓“《关雎》,后妃之德也”一类的话了。说《关雎》大约是经过加工的一首民间恋歌,恐怕不会去事实太远。但《齐》、《鲁》、《韩》三家(包括司马迁、刘向)说此诗,都以为它意存讽刺。这又该作何解释?另外,古人很强调“四始”说(即《关雎》为“风”之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之始,《清庙》为“颂”之始),认为把《关雎》列为十五国风的第一篇,是有意义的,并非编排上偶然形成的结果。这些都需要我们作出说明。
我以为,无论今文学派的《齐》、《鲁》、《韩》三家诗也好,古文学派的《毛诗》也好,他们解诗,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理解绝大多数“国风”是民歌,把每一首诗都拉到帝王、后妃或列国诸侯的君、夫人身上;二是把作诗的本意和后来的引申意混同起来。三家诗看到《关雎》中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话,便扯到周康王身上,说诗意是讽刺他“失德晏起”,正如司马迁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所说:“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而后来的《毛诗》为了同三家诗唱对台戏,于是一反今文家法,大讲“后妃之德”云云,目的在于说它不是刺诗而是赞美之辞。如果我们认识到十五国风中确有不少民歌,并排除了断章取义的方式方法,则三家诗也好,《毛诗》也好,他们人为地加给此诗的迷雾都可一扫而空,诗的真面目也就自然显露出来了。
至于把《关雎》列为“国风”之始,我以为这倒是人情之常。古人原有这样的说法,认为《三百篇》所以被保存下来,乃由于它们是能歌唱的乐章而于诗义无涉,故有些讽刺诗或大胆泼辣的爱情诗也没有被统治阶级删除淘汰。我则以为,从《三百篇》的内容看,总还是先把各地的诗歌搜集起来然后为它们配乐,所配之乐,必不能丝毫不关涉诗的内容,而任意用不相干的乐谱去牵合。《关雎》之所以为“风”之始,恐怕同内容仍有关联。由于诗中有“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词句,很适合结婚时歌唱,于是就把它配上始而缠绵悱恻、终则喜气洋洋的乐调,而沿用为结婚时的奏鸣曲。盖因恋爱而“寤寐思服”、“展转反侧”乃人之常情,故虽哀而不伤(“哀”有动听感人的意思);夫妇结婚原属正理,君子淑女相配并不违反封建伦常,故虽乐而不淫。这样,自然就把它列为“国风”之首了。直到今日,我们遇到喜庆节日,也还是要唱一些欢快热闹的歌,奏一些鼓舞人心的曲子,取其顺心如意。这并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同喜庆节日的气氛相适应。如果办喜事时奏哀乐唱悼亡诗,撇开吉利与否的迷信观点不谈,至少产生败兴和杀风景的反效果,总是招人憎厌的。《三百篇》的乐章既为统治阶级所制定,当然要图个吉利,把体现喜庆气氛的作品列于篇首。这不仅符合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即从人情之常来讲,也是理当如此。
从古以来,《关雎》就有两种分章的方式。一种是每四句为一章,全诗共五章。另一种是分为三章,第一章四句,第二、第三章各八句。从文义看,我倾向于第二种分法。第一章是总述,态度比较客观;第二、三章则从男主人公方面落笔,先说他在未得淑女时思念之苦,连觉也睡不着;然后再说他求得淑女与之成婚以后,他将千方百计同她鱼水和谐,使她心情欢乐舒畅。如果说第二章近于现实主义的描写,那么第三章便带有浪漫主义情调,抒情主人公乃为爱情获得成功的美好前景而陶醉了。
讲到这首诗的表现形式,历来也有两种意见。即在赋、比、兴几种表现手法中,有人认为“关关雎鸠”两句和“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等描写是比兴,由河洲的禽鸟和水中的荇菜“兴”起君子求淑女的愿望,这就是诗的主题。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此诗干脆自始至终都是“赋”。而说它的手法是“赋”的,又有两种解释。一是古人旧说,认为采荇菜的活动本是贵族妇女(包括后妃以及嫔妾)应做的“本职工作”,所以是“赋”;二是今人新说,认为这是一首写实的情歌,小伙子看上了河上采荇菜的劳动少女,于是表示了爱慕之情,无论“雎鸠”的鸣声也好,采荇菜的场面也好,都是“君子”身临其境耳闻目见的,当然属于“直陈其事”的“赋”了。这些说法都能言之成理,读者不妨互参。
不过如让我讲这首诗,我倒比较倾向于“比兴”说。所谓比兴手法,特别是“兴”,并不是诗人在实际生活之外凭空找来点什么填塞入诗,而是以即目所见、倾耳所闻的当前实际景物做为抒发思想感情的媒介,顺带着产生了联想。我们可以承认“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诗人眼前实景,但这一对在河洲上互相依偎着一唱一和的水鸟,自然会引起未婚青年男子迫切寻找淑女以为配偶的强烈意愿。诗人在选择诗料时单单看中了“关关雎鸠”,这本身就体现了“比兴”的作用。否则诗人为什么不写别的呢?换言之,也只有写互相鸣和的一对水禽才与这首诗的主题合拍,才算得上典型化。如果硬把它限制在“赋”的框框里,反倒近于自然主义的解释了。
我把“参差荇菜,左右流之”以及“采之”、“芼之”也讲成比兴手法,是以字、词的训诂为依据的。古人大都把“流”、“采”、“芼”讲成同义词,即都有“寻求”、“采摘”和“择取”的意思。“流”之训“求”,从西汉的刘向(他是治《鲁诗》的),东汉的高诱(说详《吕氏春秋注》),到清代的马瑞辰(著有《毛诗传笺通释》),都有考证,而且比较可信。比如《说苑》中《越人歌》的汉译就有一句“搴流中洲”(这一句是经过校订的),这里的“搴流”即为同义复合词,“搴”和“流”都作采摘讲。可是朱熹的《诗集传》则兼用“流”字本义,认为这句是指顺着流水去择取荇菜。此说虽遭清人(如姚际恒)非议,我倒觉得朱熹的讲法是从实际生活出发的。至于“芼”,旧注亦训“择”,朱熹却据董逌《广川诗故》解“芼”为“熟而荐之”。我觉得此解亦近理。在现代汉语中,特别是北京方言,我们经常还听到用沸滚水把菜蔬“芼”(mào)一下的说法。即等水烧开后把生的菜放进去,“芼”之使熟,随即捞出。由此可见,荇菜的从“流”到“采”,从“采”到“芼”,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左右”本指人的左右手,引申为左右两边。人们劳动,大抵双手兼用,尤其是采摘或捧掬菜蔬的时候,总是左右手同时并举。这也属生活常识,无劳辞费。
训诂既明,然后讲诗。荇菜之被采摘,犹淑女之被君子所选中。开始采时,在水中左一把右一把,顺水捞来捞去,方向无定;一似男之求女,一上来还没有找到明确目标,只能慢慢物色,宛如在水中寻求中意的荇菜。及至“采”时,则目标已明,看准后便采到手了。既采之后,就要“芼”它一下,使之成为可食之物,亦即是说只等婚期一到,共同生活便将开始了。我所以把它讲成比兴,正是从字、词的训诂上体会出来的。
下面简单谈谈这首诗的艺术特点。此诗言切而意婉,尤其是第三章,男主人公对所思女子真是设想得体贴入微,关怀备至。第一章“窈窕淑女”二句,直往直来,连个小弯儿也不拐。但从第二章起,细节描写增多了,小伙子由于“寤寐思服”,彻夜翻来覆去,睡不踏实,这确是真情流露。越睡不安稳,越是心潮起伏;而人在恋爱时总是好往乐观处想,于是他想到将来结婚时场面多么热闹,婚后感情多么融洽和谐,生活多么美满幸福。这一切遐想,都是从“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失眠中幻化出来的。虽说是主观的一厢情愿,却并非可望而不可即。后来的剧作家代剧中人立言,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反嫌说得太露;而《关雎》的作者却以丰富而圆满的想象来填充眼前无可排遣的相思,这真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了。难得的是这乃属于典型的东方式的、我国传统的正常恋爱观,即他所盼望的是同淑女成为夫妇(用“好逑”字样可证),而不仅仅是做为情侣(这同《郑风》里的作品就不同了!),这固然有封建统治阶级的烙印,却也体现了汉民族的传统特色。
1950年我曾在大学里教过一年《毛诗》专题课,承废名师(冯文炳先生)把他的讲义手稿惠借给我,其中讲《关雎》的一段居然幸存至今,谨转录于下即做为这篇小文的结束:
“兴”是现实主义的技巧,是不错的。这首诗即河洲之物而起兴,显见为民间产物;采荇尤见出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可能是女性)。我们对于采荇不免陌生,但采莲蓬、采藕、采菱的生活我们能体会。先是顺流而取,再则采到手,再则煮熟了端上来。表示虽然一件小小事情也不容易做(正是劳动的真精神),这就象征了君子求淑女的心情与周折。等到生米煮成熟饭,正是“钟鼓乐之”的时候了,意味该多么深长!同时这种工作是眼前事实,并非虚拟幻想,一面写实一面又象征,此所以为比兴之正格,这才是中国诗的长处。后妃固然主德,但后妃哪里梦见“采荇”的乐趣,也未必看得见“雎鸠”的比翼双飞。不过采诗入乐,“太师”的眼光总算够好的。可惜古人不懂得“向人民学习”罢了。(小如按:此段文字乃转摘自我的一份劫后残存的讲稿中,当时是把先生的意思做为自己的话写下来的,因此可能与原文略有出入,读者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