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翻译的角度而言
(1)要坚持易懂性原则。
既然译制片的翻译是为观众服务的,要以观众为中心,那么第一检测标准就是看观众观看影片的同时是否懂了译文的内容。译者不是要满足于普通受众可能理解译文,而是应当确保普通受众不可能误解译文。另外,影视对白具有稍纵即逝的特点,观众观看影片时既没有充足的时间仔细考虑对白的内容也没有机会要求演员再说一遍,所以易懂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2)要坚持口语化、生活化原则。
译制片的语言主要就是人物对白而人物对白本身就是生活化的口语,还很个性化、句式简洁。因此,译制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摆脱书面语的束缚,力求译语生活化、口语化。特别是藏语,词汇非常丰富,有敬语、书面语、生活用语和特殊用途的语言等等,“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这些都要译者动脑筋琢磨和选择。
现在社会上到处都能听到很多新造或借用的词汇,语言环境存在“脏、乱、杂”的问题,而有些人曾主张以此增加作品的“生活气息”。在西藏,影视剧译制担当着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作为一个语言艺术工作,译者有责任为保持、维护民族语言的正统和规范作出表率。
总之,由于受到视听双频的制约,译制片的翻译显得尤为复杂。作为译者,只有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与普通观众感同身受,时刻把观众的需求和满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才能译出精彩的作品,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2、从配音的角度而言
在西藏自治区,藏语影视剧的配音,以拉萨口语为主。
3、从翻译和配音的关系而言
翻译要讲究策略。演员对白时间的长短、视觉画面、唇形的开合以及藏汉两种语言的不同语速等,这些都是译制片翻译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因素,给译制片翻译提出了挑战。 由于受到视听双频的限制,配音演员必须与片中演员的话语时间保持一致,同时开始同时结束。如果屏幕上的演员嘴巴在动,就必须保证观众能听到声音;演员嘴巴已经不动了,耳边就不能还响着说话声。所以,浓缩与添加就成了译制片翻译的常用手段。比如,译制片藏汉互译时,如果藏文的音节数与汉字的数目相等,或略微少于汉文音节数,这种译文就是理想的。因为,翻译过程中藏文音节数基本要多于汉文的音节数。但偶尔却又反之。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译者就要采用增添译法,适当添加或删减从而达到视听和谐。
要进行词语调整。影视翻译中任何只注重台词翻译而忽视非语言算子的观点,都是值得怀疑的。非语言算子,如面部表情、语音语调、身体语言等都成为译者选词造句的重要因素。
当然,要求配音演员的口型和影片中演员的口型完全一致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保证配音演员和片中演员每句话的开始和结束时口型吻合是可行的;并且如果做到这一点,基本上就可以给观众造成真实感,不会影响他们观看影片的情绪。因此,调整词语是译制片译者常用的方法。
为了增强作品的观赏性,有些译者喜欢在台本中增加一些藏族的民谣、谚语。
三、结语
翻译是从一种符号转换到另一种语言符号的再创造活动。翻译的实质,是双语间意义的对应转换。对于影视作品的翻译,对等原则也不是万能的。有些学者发现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达不到对等效果。或者说,对等只是相对的,而不对等才是绝对的。我们无论从事什么样的翻译工作,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要从具体的大背景分析,结合具体的文化,具体的语言环境,从文化的视角出发进行翻译,保持原文的特色与发挥译语优势并行相背,过分强调某一方面而牺牲另一方面都会走极端,二者相结合才能将一种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中言语的意义和内涵用另一种语言再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