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察哈尔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察哈尔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张家口市。辖张家口、大同、宣化3市及雁北、察南、察北3专区,共32县。1952年察哈尔省建制撤销,原察哈尔省辖区并入河北、山西2省。
4、绥远省
绥远省为中华民国之一级行政区,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南部地区。原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1914年袁世凯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绥远省为民国塞北四省之一(宁夏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1954年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清代时绥远属漠南蒙古的一部分,因设有绥远驻军驻守此地,故名绥远。设归绥道,属山西省。民国初年,袁世凯政府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便大力推行民政统治制度,分别在内蒙古划置3个特别区(热河、察哈尔、绥远)。民国二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先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12县,改由绥远城将军管辖,还有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也划归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称绥远省。
1933年热河被日军侵占后,向华北与塞北逼进,1935年傅作义将军曾在百灵庙击退日军,缔造百灵庙大捷。七七事变后,日军于1937年10月,攻占归绥,扶植德王成立蒙疆组织统治,于1939年9月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改归绥为“厚和浩特”特别市,绥远省省会迁至陕坝。抗战胜利后国府收复失地,并恢复“归绥”旧称。1949年9月19日,国民党绥远省党政军要员通电宣布起义,解放军和平解放绥远省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