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人是什么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孩子,配偶和父母都是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法律可不讲究重男轻女,要是因为其他人不满女性孩子是第一继承人,那就完完全全的可以告这个人。第二继承人,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了。如若有特殊情况,其他人也可以继承财产,比如说呀,丧偶的儿媳。尽心尽力的孝顺老公公,老婆婆,或者是没有伴侣的女婿也孝顺了岳父岳母,尽了赡养的义务,那他们也可以是第一继承人。
而在存在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季成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说句不好听的除非第一继承人全部死光,第二继承人才能继承财产。当然这都是法律继承的状况,也可以在遗嘱中把财产继承给不是亲属的人。而在有遗嘱的条件下,是必须按照遗嘱来执行的。所以弄清楚继承人这一定义,那么一套房17名继承人子女全傻眼了的情况也不会存在了。
2、 事件的情况
有一位来自杭州的王女士,给记者诉说了这次的情况。他的父亲去世后遗留下一幢房产,他就想当然的认为这是自己的房子了,没想到他去公证处那里一合计,居然有17个继承人。
而王女士父亲所留下的房产,房产本上写的名字是王女士的父亲母亲的名字。而这位王女士有六个兄弟姐妹。本来王女士就以为,既然父母双方都是试了,那这套房产也就是他们兄妹七个人的了。本想把这套房产给他们家最小的孩子。没想到一套房17名继承人子女全傻眼了。
3、 解决办法
因为有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这个法律效应,如果王女士要想获得这套房产,其他16个人必须全部弃权。而且他16个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
所以最后的情况就是王女士不得不和其他人共有这套房产。那到底为什么会出现现在的局面呢?因为很多老年人的思想都是顽固的。认为在活着的时候,另一组实在很不道德的事情。
所以要通过王女士这一个案件,就可以看出,很多人的法律知识都是很薄弱的。不能因为一些陈旧的观念而否定具有法律效应的一些事物。我们日常生活和法律是密切相关的。不仅仅是继承法,每一年的315都会揭露出很多不好的现象。
如果人人的法律意识都上去了,自己的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就去选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那每个人的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