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仅在于其独一无二、稀有珍贵,更在于它精美绝伦的制作工艺和巧妙独特的艺术构思。采取分别铸造,然后合成一整体的方法。考古学和冶金史的研究专家一致公认,此灯设计之精巧,制作工艺水平之高,在汉代宫灯中首屈一指,1993年长信宫灯被鉴定为国宝级文物。
长信宫灯主人之谜
而在长信宫灯被发掘出来后,一开始自然是有着些许谜团的。铜灯灯体的一些部位,有九处刻有铭文,共计65个字。长信宫灯上部灯座底部周边刻有“长信尚浴,容一升少半升,重六斤,百八十九,今内者卧”的铭文,仔细观察,其字迹稍嫌潦草,可能是后来才刻上去的,故“长信尚浴”似乎并不是此灯的最初所有者。
最初的所有者应当是先刻上去的,且字迹比较工整,所以灯体上6处“阳信家”字样的铭文说明宫灯原本是属于阳信夷侯的刘揭之家。该宫灯还有“长信”字样,为窦太后居所长信宫中使用,故名“长信宫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