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了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41号文)。41号文共发布了四个方面十条具体措施,以期更好地帮助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效发挥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的功能和作用。
给补贴
为重要农产品企业担保 补贴最高可上浮50%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33条)、江苏省也先后出台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一系列关于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的政策文件,强调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而41号文的出台,是落细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
例如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41号文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优化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财政部门给予担保费补贴、增资奖励、风险补偿等支持。在坚持普惠性奖补的基础上,对为粮油生猪及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的,财政补贴标准最高上浮50%,突出政策引导性。二是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作用,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保持较快增长、担保费率持续降低的,适当上浮补偿比例,并试点对支持小微、三农、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3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更好满足小微、三农、科技创新领域不断发展的融资需求。
增规模
力图带动优惠贷款投放 规模超过1000亿元
在鼓励合作创新和科技赋能方面,41号文提出要突出正向引导激励。一是促进担保业务创新,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贷款产品,2022年力图带动优惠贷款投放规模超过1000亿元,重点发展信用贷、首贷;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三农应急转贷资金提供担保,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深化银担合作机制,引导银行降低银担合作门槛、放宽合作条件,结合融资担保机构年度监管评级等情况,减免收取保证金。三是推动科技赋能,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融资供需精准匹配和行业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在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方面,41号文提出要充分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纽带作用和示范效应,带动更多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再担保合作范围,形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三级融资担保体系,着力构建覆盖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小支农业务为主的再担保体系。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