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修订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等11条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指数将修订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正式实施,编制方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香港市场样本空间修订为同中证香港300指数样本空间;(2)针对同一家公司的多个境外市场上市证券作为待选样本的情形,新增优先纳入香港市场证券的选样规则。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59607,场内简称:中概互联网ETF)于2021年11月24日成立,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内容,并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二、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保持不变,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案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的修订,《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有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
(1)由于标的指数修订了编制方案,本基金实施投资组合调整期间,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也可能导致IOPV与基金净值之间有较大差别。
(2)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基金净值的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尽量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但是由于股票停牌、流动性限制等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的差异,从而导致基金产生一定的跟踪误差。
(4)当基金资产规模接近或达到外汇额度使用上限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基金的申购,届时投资者可能面临申购失败的风险和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4、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